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年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永顺县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网页 发布时间:2023-06-06 08:33:15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据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授权或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

1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1、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执行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实施。对标准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辖区内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监督。依法承担我县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与合格评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21、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22、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3、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20个包括: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标准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监管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科技和财务股、人事股。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06人,实有人数15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14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5.7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02.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非税收入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14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02.7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及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45.7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97万元,占23.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7.84万元,占71.14%;卫生健康支出51.9万元,占1.65%;住房保障支出127.08万元,占4.0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670.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7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175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收等方面;市场秩序执法8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市场监管执法等方面;质量安全监管50万元,主要用于产商品质量监管、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方面;食品安全监管17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化状品安全监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95.9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4.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8.33%,主要是优化行政办公措施,压缩一般消耗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022减少3万元,主要是不断加强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全县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人数160人,会议内容为总结去年市场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市场监管工作;培训费预算15.88万元,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药品安全培训、特种设备安全培训,人数500人,培训内容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4.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14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0.79万元,项目支出4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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