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1、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据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授权或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6、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拟订有关价格监督检查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并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酒类食品和食盐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与执法。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执行地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研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研制、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5、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6、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违法行为,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8、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地方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重要标准的实施。对标准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辖区内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监督。依法承担我县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19、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20、负责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与合格评定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23、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24、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5、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为全额、公务员单位 。共设内设机构17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派出行政机构15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 核定编制共206个,其中:行政编制122个,事业编制74个,聘用制后勤编0个,工勤编制10个,差额编制0个。财政负担251人,其中在职155人,离休1人,退休90人,提前退休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4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13.04万元,上年结转3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5.9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4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5.9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13.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403.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抽检、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应急保障、食安办工作、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各类市场检查整治、放管服改革、价格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与培育、产商品质量监管及打假(举报奖励)、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测检定和检测能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巡查、质量兴县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70.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19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6.86%,主要是办公用房年久失修及办公设备老化等增加的维修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加强接待和车辆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全局工作会议,人数150人,会议内容总结上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培训费预算16.27万元,拟开展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培训25次,人数800人,培训内容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讲解相关安全知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4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8.4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3.04万元,项目支出34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建议表格_(150001)永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