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永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三家合并组建而成。编制数180个,其中:行政编制151个、事业编制29个;总人数253人,其中:在职158人、离退休95人。设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股、财务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挂申诉举报中心牌子)、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科技股、食品监管综合协调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直属行政机构3个:行政审批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局、执法分局;派出行政机构12个:城关监督管理所、河西监督管理所、老司城监督管理所、芙蓉镇监督管理所、高坪监督管理所、首车监督管理所、泽家监督管理所、小溪监督管理所、石堤监督管理所、塔卧监督管理所、万坪监督管理所、永茂监督管理所;所属事业单位4个:信息建设服务中心、质量监督检验检定所(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挂靠的社团组织办事机构2个:永顺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永顺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推动建立落实市场安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市场安全、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风险。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规划;承担系统各类信息化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4、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管理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
7、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发展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及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的资质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9、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的申报和管理。
11、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4、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效能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16、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两非”药品的监督管理。
17、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及消费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食品和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2017年度,总收入2097.8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977.85万元、其他收入119.99万元;总支出209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0.78万元、项目支出440.46万元。2017年度年末累计结余55.60万元,主要为以往年度其他收入累计结余,全面完成了年初预算计划。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 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6.01万元,占基本支出7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1万元,占基本支出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2.95万元,占基本支出19%;从支出结构来看,较为合理。为加强各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出台了财务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支出59.1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9.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之内。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我局出台了接待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
(二)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系我局为完成食品药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食品专项整治、食堂量化分级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打击传销及规范直销、各类市场专项检查、商标、广告及名牌产品管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工本费(五证合一)取消收费、消费者权益保护、红盾护农、家庭农场创建、农村经纪人培训、生产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及执法打假经费(举报奖励)、乡镇和社区医用计量器具免费检查、技术设备改造和检测能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安办、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等,用于以上方面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检测费、交通费、被装购置费等。无楼堂馆所建设。
专项支出440.46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县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专项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国库统一管理,由我局相关业务股室、分局、所按实申报,经领导和财务部门审核后向财政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统一支付。项目每年按程序申报,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对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安排结果年末在网站予以公示。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我局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成立了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并严格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分工,严格管理,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无中途调整项目情况。制定了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考核。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配置指标
编制数180人,在职人员158人,在编制控制范围内,在职人员控制率为88%。三公经费本年预算数61.40万元,上年预算数68.95万元, “三公经费”变动率为-11%,控制较好。
(二)预算执行指标
2017年度年末累计结余55.60万元,主要为以往年度其他收入累计结余,全面完成了年初预算计划,预算完成率100%。无楼堂馆所建设情况。
(三)预算管理指标
2017年我局预算管理各项指标控制较好。公用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59.17万元,预算安排数61.4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96%。政府采购预算数48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45.7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95.31%,实现了应采尽采。
(四)固定资产管理
为实现固定资产的信息化动态管理,我局按县财政局要求,将固定资产全部录入了湖南省行政事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实现了固定资产从取得、保管、调拨、处置全过程监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7年度,部分工作分解不细,造成工作进度滞后,最后造成部分支出集中在年底才实现。
2、有关制度部分内容执行不到位,执行力不够,有待加强。
3、年度预算批复太迟,每年基本上要到3月份才会批复,造成年初无预算资金可支。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工作方案,并加强监督,严格按时间进度完成。
2、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
3、建议年度预算在每年1月份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