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工商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永顺县工商局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0 14:54:27 字体大小:

 永顺县工商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财政厅印发《2015年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12号)和《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了绩效理念,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201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5年我局编制人数为156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25人。单位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保护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根据我局工作实际,2015年预算安排资金1521.11万元用于全局各项开支。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局成立了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全部资金由局财务股统一管理。 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一直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纪检书记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支出由财务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再由局长签字同意报帐后到财务室结算。

    三、评价依据

   评价组根据《永顺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永财库〔2016〕53号文件)和《永顺县财政局关于2015年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的文件,对2015年度部门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评价,从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健全,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果等进行科学评价。

    四、评价方法和过程

  为加强我局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预算绩效管理自评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任副组长,财务、办公室、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专门负责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对指标内容进行一一的评价考核打分,取得的一定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2015年,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要求,压缩消耗性开支,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积极服务本单位发展。一是2015年基本支出1356.8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3.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53万元。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公车运行12.21万元,不超预算,公务接待9.97万元,不超预算,无因公出国。强化公车管理,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彻底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严格公务接待,规范接待标准;三是厉行节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通过召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会议,引导和规范全体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网络办公,促进办公低碳化,充分利用现在网络技术,通过邮箱、QQ、拷贝等方式传送普通文件资料,尽量减少文件印发。注重是常节俭,养成节约习惯,做到“人走灯灭”。

    五、绩效分析

  预算综合管理方面:

  1、在职人员控制率,2015年我局编制人数为156人,年末实有人数为125人,控制率为80%,没有超编现象。2、三公经费变动率,2014年三公经费为33.3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为22.18万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超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整体支出1386.7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1%,预算控制率为0%。

   2、预算管理,(1)公用经费控制率90%(2)三公经费控制率90%(3)政府采购执行率93%。(4)管理制度健全性,2015年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制定财务职责,制定了厉行节约制度,管理制度依照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相关管理制度得到认真执行。(5)资金使用合规性,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资金拨付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6)、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职责履行:各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宣传,加大培训学习力度,组织培训12期,人数38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共进行了16次专项整治行动;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共上缴罚没收入34.52万元。

  履职效益:(1)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我局严格依法行政,组织实施了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了广告业发展;完成了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依法加强了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我县没有发生传销活动;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规范了合同行为;很好地保护了我县商标专用权。(2)行政效能,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制定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明确相关股室的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机关作风。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来人、来电要热情;进一步精简、规范审批程序;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充分利用网络提高办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全局上下全体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办事更积极,态度更热情,使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更满意,满意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六、评分结论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局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2015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得到95分,自评结果为优。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永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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