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永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推进依法征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适应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原本的《永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永政发〔2017〕10号)在部分规定上不符合现行养老保险政策,且过时效。为了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作用,充分发挥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社会效益,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永顺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在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9号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法规股现场提出。
2.向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9号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寄件提出,邮编:416700。(信封上标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反馈意见”)
3.向县人社局法规股电话提出,联系电话0743-52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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