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5 09:21:38 字体大小:

2013年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提高文字工作规范化水平,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机关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个别语言文字应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基本实现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的工作目标,现将我局2013年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创新机制

  1.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迅速成立了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各下属单位、股室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汇报局语言文字迎评工作。办公室始终坚持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机关工作议事日程,有效地将语言文字迎评与业务工作统筹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省、州、县文件精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迎评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为扎实推进迎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及理论支撑。

  2.分步实施,稳步推进。自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以来,高度重视对干部职工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培训管理工作,并将语言文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确其在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方面所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结合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人社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发文、文书规范性、实效性,扩展语言文字在人社工作中的覆盖面;二是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结合起来,将普通话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加以衡量,将普通话作为基本公务语言,在推广使用普通话方面率先垂范,在全局上下大力提倡人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面展示我局干部良好素质及机关一流服务质量。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语言文字使用水平

  局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在人社工作中,严格以普通话为工作用语,各种会议及社会活动中的讲话、发言及接听电话坚持用普通话表述;对公文、网站等用字规范标准;制作各种标牌、指示牌、宣传栏等用字要规范。通过监督检查,使干部职工全面了解了规范用语用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维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在人社工作中的权威性。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普通话达标创优活动。办公室积极组织年轻干部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机关普通话使用率及标准率均达到90%以上。

  三、以迎评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语言文字创优达标工作

  今年以来,全局以迎接省、州、县语委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契机,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工作中语言文字不规范不标准的问题,稳步推进语言文字创优达标工作。一是对本单位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排,重点检查了印发的文件、简报的语言文字规范情况,检查内容涉及异读词、异形词、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处理。二是不定期进行了暗查暗访,重点检查了电话用语、公示栏、学习专栏等领域,对个别股室、直属单位仍然存在接听电话不讲普通话,个别工作人员不规范使用普通话、公文格式术语不当等问题,责成当事人要立即改正。

  总之,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人社工作实际,进一步改善我局语言文字规范环境,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