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农民工工资保障经费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农民工工资保障经费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年4月1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永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机关。职责为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或拟订地方性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舆情研究。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宣传贯彻及行政执法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项目是依据湘办发【2016】11号、州考发【2014】5号号及本单位工作职责。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 范围
农民工工资保障经费为新增性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重要举措。该专项资金用于调解劳动及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办公设施配置及专项办案经费和追缴农民工工资所开支的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本年度财政年初一次性安排项目资金5万元。
(二)项目实际使用情况情况分析
本年度项目实际使用5万元。全县仲裁案件100余起,收用工单位工资保证金约800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分析情况
我局面就此项资金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并纳入局工作目标,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申请办法和申报程序。一年来我局按年初制定的办法,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了项目的实施和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在资金管理方面坚持 “专户管理、专项使用、统一核算、统收统支”的原则。并成立了以王云祥为组长的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资金进行总体规划和分配。财务部门负责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年度资金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报告。按时编制项目执行情况表和年终决算,定期向领导小组提交资金执行情况报告,并接受各级审计和监督部门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与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全县仲裁案件100余起,收用工单位保证金约800万元,保障了农民工切身利益,有效维护社会安定。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虽然在预算绩效考核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2017年我们将改进这方面的问题,以更好地完成当年绩效考核各项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