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抚恤金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抚恤金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3 15:26:34 字体大小: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抚恤金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年4月11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永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机关。职责为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或拟订地方性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舆情研究。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对《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宣传贯彻及行政执法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项目是依据州人社发【2011】22号、州人社发【2015】82号文件及本单位工作职责。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 范围

  项目基本性质为财政全额负责,主要对机关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受伤的工作人员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本年度年初财政一次性安排工伤抚恤项目资金190万元,全年发放因工伤残人员抚恤金137名。

(二)项目实际使用情况情况分析

    本年度项目实际使用190元,发放137名150.5万元,结余39.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分析情况

我局就工伤抚恤金资金实行严格管理,并专门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并纳入局工作目标,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申请办法和申报程序。一年来我局按年初制定的办法,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了项目的实施和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工伤抚恤金主要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机关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因公受伤的工作人员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一是宣传政策到位。年初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就项目实施的有关情况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政工人事干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二是坚持按程序申报。三是坚持半年核实调查,死亡冒领等情况一律停发,并追缴上交财政。四是坚持一枝笔审批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检查。五是坚持按标准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一是减轻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济负责进行一次性的补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干部职工的经济收入,达到了以人为本的目标。二是解决了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维护的社会的稳定。三是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职工的福利和关心,在一定程度上稳定的干部职工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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