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湖南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2 09:10:00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4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我县产业扶贫成果,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定开展2021年湖南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建设内容

    1.重点支持柑桔等农林作物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及新技术、新工艺引进和研发;


    2.支持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


    3.支持农(林)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设;


    4.支持互联网产销对接平台和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含客运场站服务区)建设;


    5.支持农产品企业品牌培育和宣传、“两品一标”认证。不得用于土地、非生产性汽车、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非生产性设施支出和补助项目前期、人员培训等非生产性管理费用支出。


    二、申报条件


    实施省重点项目的带动主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特色产业鲜明。支持县“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优先发展。在“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之外,支持构建现代种业新格局和推进智慧智能农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我县是粮食生产大县,允许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粮食生产合作社申报。


    2、带贫成效突出。在脱贫攻坚期内曾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帮扶等模式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贫成效突出的带动主体企业优先申报。


    3.承担帮扶义务。承担省重点项目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应通过提供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等直接帮扶措施,帮扶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产业发展意愿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


    4.行业地位领先。龙头企业在区域内“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中应是领军企业,在扶贫农产品保底回收、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合作社应是县域内示范性合作社,在品种改良和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是县域内服务能力、服务成果居于领先地位的示范性服务组织。


    5.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6.不予重复支持。在近两年内已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不予重复支持。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口径:县农业农村局  


    2.申报程序:企业申请,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主体的带贫人数、履行帮扶义务情况、行业地位、产业发展潜力、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判,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30日上午12点截止  


    四、申报材料


    1、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书


    2、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五、有关要求


    1、符合条件相关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请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9月28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领导小组,地址为:永顺县农业农村局一楼,逾期不予受理。


    2、所有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有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全县,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扶持项目联系人:黄稷 联系电话:15200780456


附件1: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2: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3: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核查意见表

附件4: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审批表

附件5: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跟踪调度表

附件1

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

重点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申报主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项目管理部门:

申报日期:

申报书封面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统一为:县市区+申报主体+产业名称+良种繁育、或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加工基地等项目类别(3号楷体,下同);

2.建设地点请详细到乡(镇)、村(居委会)或镇、街(路、道、巷)、门牌号码;

3.申报单位为项目申报主体;

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目 录

一、申报文件

申报主体向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申报文件。

二、申报书(编写大纲)

(一)基本情况。

1.县级“一特两辅”脱贫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包括总产量、产值等;

2.申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主体法人情况、财务状况、管理机构、技术引进及支撑等;主体实施“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包括年产量、年产值、品牌打造等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带贫情况。

说明发展的特色产业起到的带贫效果,包括带动多少贫困人口数、发展产业的面积、产量、产值及效益,订单收购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及效益情况,聘请贫困户劳务用工情况等,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目前主体带动脱贫户名单(由县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核实认可);

2.帮扶协议(与带动脱贫户名单相吻合,相同类型的协议只需复印一份)、或农产品订单协议(同时提供收购付款单据复印件);

3.上年度对脱贫人口发放工资表(提供工资表复印件),计算总发放工资额。

(三)帮扶义务。在实施项目中,如何带动新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有本脱贫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监测对象,通过提供种子种苗、技术服务、产品保底回收、务工就业等措施直接帮扶其自主发展生产,帮助他们融入产业体系,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计划帮扶人员名单;

2.计划帮扶措施、订单收购意向协议;

3.拟聘请务工人员名单和发放工资标准。

(四)行业地位。龙头企业在县域内“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排位情况,在特色农产品保底回收、培训高素质农民、农产品加工、新产品开发、品牌打造等方面情况;农民合作社和粮食生产合作社是否在品种改良和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生产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服务成果是否居于县域范围内领先地位。

(五)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

协议的情况;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六)未获重复支持。在近两年内未获得过财政一次性100万元以上产业发展项目资金。

(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与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建设进度等。

(八)村级资金入股或委托管理。龙头企业与企业生产基地所在村签订的入股合作或委托管理协议(合作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第三方参与,并有待项目资金到账后协议生效条款)。

三、相关证明材料

1.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复印件;

2.申报主体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3.项目申报主体出具按时足额配套资金和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4.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

5.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

6.其它主体认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件2 

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

使用方案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申报单位:                       (盖章)

通讯地址:

申报主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

项目管理部门:

申报日期:

资金使用方案(编写大纲)

一、基本条件

1.现有农作物品种生产情况,生产基地设施情况;

2.已建成的农产品加工、冷链面积;

3.加工基础设施、生产运营设施等已有的生产条件;

4.农产品加工、冷链需求缺口情况;

5.拟建设地点土地、厂房、基地等基本情况及权属情况;

6.农产品销售或品牌建设现状及需求。

二、建设内容与资金筹措

1.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根据自身需要,从本项目重点支持的建设内容中按照缺什么、干什么,一次干成的原则进行选择。但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和购买非生产性汽车,不得用于补助项目前期、人员培训等费用支出,不得用于土地、办公场所及职工宿舍购置、租赁、补助等非生产性支出。

2.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重点介绍省级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使用计划,分项测算投资规模,并说明资金筹措方案。资金测算要与建设内容保持一致,不得突破支持范围。

3.项目预期建设绩效。结合项目建设内容设定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如生产规模的扩大、加工能力的提高、品牌影响力的提高、经济效益的提高、联农带贫能力的提高等量化指标。

投资概算表

                                                                                         单位:万元、千米、平方米、立方米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计划

投资

总额

资金来源

资金使用

省级

财政

资金

自筹

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

其他

合计

一、

农作物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及新产品研发

1

2

二、

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

1

2

三、

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设

1

2

互联网产销对接平台建设

1

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专柜、标志牌

2

开展展示展销活动

3

其他(场地租金、宣传等)

品牌宣传打造

1

商标注册及品牌推广

2

附件3

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核查意见表

项目名称

申报主体

法人代表

项目建设地点

核查评审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

乡村振兴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

县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审核人:

备案审查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审查盖章:

备案审查人:

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审查盖章:

备案审查人:

附件4

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审批表

项目名称

申请主体名称

(盖章)

建设地点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资金使用计划(万元)

序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

计划

总投资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合计

一、

农作物品种改良、品种更新换代及新产品研发

1

2

二、

生产基地标准化、设施化、机械化建设

1

2

三、

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物流设施设备、产地商品化处理和初加工设施设

1

2

互联网产销对接平台建设

1

2

品牌宣传打造

1

2

审批意见

县级核查

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

乡村振兴部门审核盖章:

核查人:

市级备案

审查意见

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审查盖章:

备案审查人:

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审查盖章:

备案审查人:

附件:5

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跟踪调度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序号

县市区

名称

项目

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计划投资

建设进度

项目变更

项目验收

备注

财政投资

自筹资金

开工日期

完成投资额

调整额度

审批单位

建设内容是否完成

资金是否节余

是否组织验收

验收结果

                                                            永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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