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扶贫资金(扶贫发展) 项目计划的通知(第一批)
各部门、乡镇、相关贫困村:
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9〕19号)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通知》(州财预〔2019〕45号)的资金计划,经研究同意,现将该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安排通知如下:
1、此次下达项目54个,计划资金3267.35万元。(详见附件)
2、项目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一个月内必须完成项目的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启动并公示。每月28日向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报送项目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报账。
3、所有项目必须按照《永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永财农﹝2017﹞25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要严格按照此次项目计划进行设计及预算,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项目,所有项目要确保12月底完成验收报帐。
4、各项目相关单位应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永顺县2019年省级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计划表(第一批)
永顺县扶贫开发办 永顺县财政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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