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永顺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永顺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4 10:30:46 字体大小:

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经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通知如下:

1、此次下达项目6个,计划资金239万元(详见附件),主要用于防止规模性返贫、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开支。

2、项目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完成项目的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启动并公示。每月20日向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报账。

3、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文件要求执行,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计划进行设计及预算,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项目。落实乡镇、村公告、公示制度,按规定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4、县乡村振兴局将对州级巩固脱贫成效及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限期整改,督促项目相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永顺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明细表

永顺县乡村振兴局             永顺县财政局

                         20211223


永顺县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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