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暂定名)项目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暂定名)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8 15:40:00 字体大小:

各乡镇、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为巩固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任务,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暂定名)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暂定名)项目共98个,计划资金6077.37万元(详见附表:《永顺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暂定名)项目计划表》)。

2、项目实施计划下达后,各项目实施单位一个月内,启动实施并公示。每月20日向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开发办报送项目进度,对不按期报送进度的,次月初进行通报。

3、所有项目必须按照《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84号)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要严格按照此次项目计划进行设计及预算,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项目,确保及时完成验收报帐。

4、县纪委监委、巡查办牵头,组织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限期整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理。

附表:永顺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暂定名)项目计划表


202128


永顺县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方向(暂定名)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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