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项目名称:龙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文号、编号:永委乡振领发〔2023〕10号 yzlf20231003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永委乡振领发〔2023〕10号文件下达龙寨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资金17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
2. 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该项目共设定资金项目绩效目标7个:1、沥青路面铺设16000平方米、整修排水沟及综合环境整治等;2、为1403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3、受益户满意度98%;4、项目建设成本≤107.5元/平方米;5、质量验收合格率100%;6、项目完工及时率100%。7、可持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永顺县乡村振兴局成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项目分管领导任组长,项目室、财务室、社会扶贫室、办公室、培训室负责人成员。自评小组对永顺县乡村振兴局实施的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0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自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172万元,实际结算支付157.6724万元。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永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报账管理办法》、《永顺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永政发【2023】3号文)进行资金管理,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专户核算。报帐由实施单位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结算资料,项目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送县审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按审计审定金额办理工程结算,对于工程类预留3%的工程质保金。本专项资金没有挪用、截留等违规违纪现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产出指标4个:沥青路面铺设20015平方米大于计划值;项目建设成本78.78元/平方米,成本节约;质量验收合格率100%,与计划值一致;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与计划值一致;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2个:社会效益指标,受益贫困人口数1403人;可持影响指标,工程设计使用年限10年。均与计划值一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共设定满意度指标1个,受益户满意度指标98%,完成设定目标。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已全面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计分为99.2分,自评等次为优秀。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情况良好、项目实施成效良好。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项目项目建设之初,已将项目计划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在项地村级信息平台进行开工公示;工程项目实施完工后,已将项目实际完工情况结果在项目地村级信息平台进行竣工公示,积极搞好项目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当地老百姓的参与度和知晓率。下一步县乡村振兴局将把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应用到下一年度巩固脱贫成效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安排使用中去,确保有限的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到实处,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项目自评结果在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6日,县振兴局联系电话0743-5222926,通讯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新国土局909室。
永顺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