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顺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3年,我局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持信息公开与行政职能相结合、依法行政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原则,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促进了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机构。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今年来,我局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立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要报局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
(三)建设载体。一是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日常公开事项主要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公开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将我局的行政审批,如种子生产、经营证的审批,在网上公开办事流程并上墙公示。二是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三是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四是组织农业专家,开展农业技术免费咨询,为农民群众现场免费解答技术难题,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及数量
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永顺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永顺县农业局农业信息网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认真抓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农业相关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3年我局通过湖南农业信息网、团结报、永顺情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49条。其中概计划总结22份、政策法规4条、工作动态90条、行政许可4条、组织机构2条、其他信息27条。
(二)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1、在永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98条;
2、印发简报9期;
3、永顺新闻播出9期;
4、团结报、永顺情况等报刊发表信息27条;
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6条;
全年共计公开信息14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3年我局无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行政诉讼。
七、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3年,我局安排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无专项费用支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与局各科室之间配合及时制作信息方面还有待加强,检查监督方面做的还不够好,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新的一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并不断更新,确保实现网上高效动态运行。二是充分发挥农业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宣传信息等载体的作用,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严格执行信息形成或者变更的报送时限要求。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农业部门的政务公开水平。四是收集和整理各类农业信息,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农业信息中心安排专人,利用各种渠道,加强特色、实用农业新闻、生产技术、流通等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为用户提供大量及时、有效、实用的农业信息,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
九、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