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永顺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 联系方式:
- 负责人:
-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机构地址:
永顺县民政局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起草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处理、机要保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精神文明单位建设、意识形态、重点民生上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小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工作。
(3)组织起草全局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材料;配合相关股室草拟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帮助整理、编排、打印全局工作资料。
(4)做好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民政内网维护管理及信息编审、录入、推送工作。
(5)指导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事项和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及“事进、人进、权进”工作。
(7)做好视频系统设备调试、电子显示屏内容更新与维护工作。
(8)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建设美丽湘西、农民维权减负、依法行政、依法治县、食品安全、禁毒、“两违”及反邪教工作。
(9)搞好公车管理及调度工作,按有关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用好管好现有车辆,搞好车辆保养、维修。
(10)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会务、各项综合性报表上报和办公用品采购工作。
(12)负责局机关维护稳定日常工作,监督指导门卫对进入车辆和人员登记工作。
(13)负责民政系统应急响应管理、节假日值班值守安排。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5)各种档案的整理归档,查档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民政经费年度预决算工作;
(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财务管理工作,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各项民政资金报账及拨付,负责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录入和报送工作;
(3)指导乡镇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
(4)对各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财务监督,做好民政专项资金拨付及民政财务数据上报工作;
(5)负责年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民族团结和综治等各类创先争优所获一次性奖金的统计造册发放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机构、人员编制和事业单位年度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二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人事招考及管理权限内干部考察、管理、任免工作;
(3)负责干部职工平常及年度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
(4)负责局机关及二级机构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
(5)负责局机关机及二级事业单位工统、编统、干统和外事工作;
(6)负责职级并行工作;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请销假报备工作;
(8)负责工资信息系统、编制实名制系统、事业单位管理系统和工资年报工作;
(9)负责干部职工退休审批上报工作;抚恤安葬费、遗属困难生活补贴申报及年审工作;
(10)负责本股室涉及的全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分的统计、登记,并按月上报局办公室;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救助管理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的衔接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兜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
(3)负责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
(4)负责做好城乡兜底对象动态调整、救助系统兜底对象管理及资金发放工作,杜绝死人和国家公职人员吃低保现象发生,严防“四类人员”纳入低保对象;
(5)负责做好全县社会救助对象信访接待、来访登记,资料核对、查询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低收入家庭认证核查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依法按程序做好城乡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及临时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救助人员审查以及救助标准核定等工作;
(2)负责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及系统录入等工作;
(3)负责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及临时救助人员账户财政一卡通系统的信息录入、审核发放等工作;
(4)负责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以及资金发放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社会组织管理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登记在册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管和年度检查;
(2)负责社会组织机构党建工作开展的督促指导;
(3)负责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年审及新成立社会组织申报、审查、审批和登记;
(4)做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工作;
(5)加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编制及档案管理,搞好社团组织来访接待和政策咨询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社会事务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殡葬改革;
(2)负责全县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申报和管理工作;对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管;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儿童福利股
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抓好儿童福利机构和关爱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
(2)做好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困境儿童认定的调查核实和登记工作。
(3)做好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孤弃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系统台帐和救助资金发放及表册上报工作;
(4)按照国家儿童收养法律、法规做好全县弃婴收养审批和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三留守”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6)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救助站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待、审核、登记和救助工作;
(2)负责无生活治理能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临时安置及护送回家工作;
(3)上街巡查,主动发现、收治和救助流浪街头的乞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处置必要救助事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基层政权、社区治理和区划地名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组织城乡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在县委组织部门安排布置下积极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3)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
(4)承办县际边界的勘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5)负责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资料;
(6)负责州域现代化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社区服务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慈善办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2)做好慈善事业促进工作;
(3)负责慈善仓库物资储存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募集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各项慈善资金;接收单位、团体、个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6)接收、分配、调拨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协助政府开展救济赈济工作;
(7)表彰奖励为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团体)和个人;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股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2)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区域布局进行科学规划;
(3)拟订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对公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公私合营及私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负监管责任。
(4)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任务。
(5)对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做到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6)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一年开展两次业务培训。
(7)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求助工作;
(8)负责百岁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审报、审核、管理及资金发放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社会工作股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2)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社工服务活动,发展社工公益事业;
(3)负责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工作;
(4)定期走访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做好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
(5)组织乡镇社工开展社工培训和职业考试;
(6)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社会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7)负责对有需求的成年人开展个案小组工作;
(8)负责对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开展个案小组工作;
(9)负责资料的收集记录整理分析评估工作,并对特殊的个案进行回访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信访室
主要工作职责
(1)做好民政网络舆情监控和处理工作;
(2)负责办理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工作;
(3)协助做好信访件督查督办工作和依法逐级走访、网上信访办理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并做好信访件归档整理工作;
(4)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老区办
主要工作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解决老区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负责老区开发项目的申报、实施和验收工作,管好用好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婚姻登记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 ,倡导文明婚俗,负责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婚姻登记工作;
(2)承担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结婚、离婚、补领结离婚登记工作;
(3)承担全县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相关工作;
(5)负责政务中心窗口民政业务政策咨询、“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等民政政务服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中国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管理,筹集福利资金,完成年度福彩资金发行任务;
(2)负责福利彩票发行销售量统计和资料上报工作;
(3)负责各投注站管理、维护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