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02 15:19:01 字体大小: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净化我县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通常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官方渠道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查询”

,或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inanpogov)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三、举报内容

为便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方式向我局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43–5222922

邮寄地址:永顺县灵溪镇书院路1号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永顺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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