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关于公布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举报投诉方式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民政厅、中共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关于清理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的通知》和州民政局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经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社会组织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布永顺县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的举报投诉方式及整治范围,内容如下:
一、举报重点内容
(一)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未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要求经审核批准,擅自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2、超出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3、在评比表彰活动中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的。
4、在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等活动中以授予称号(XX之乡、XX小镇、XX基地等)、颁授奖章(奖牌、奖杯、证书)、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5、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
(二)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1、强制企业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2、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会费标准超过4档,或同一会费档次再细分不同标准,或采用浮动性会费标准;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以“收费返成”等形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收取会费未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或者对会员、企业的捐赠费用开具会费票据;
4、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5、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规定,以保证金、押金,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6、未通过“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7、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扰乱营商环境;
8、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9、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43-5222922,举报地址:永顺县灵溪镇书院路1号县民政局二楼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我局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永顺县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