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永民发〔2024〕6号
关于印发《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
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
《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永顺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2 日
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准确的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设勤政廉政、高效务实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以及《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注重对工作人员的实干、实绩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职尽责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考核对象
局机关科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局属事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郑岩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股为成员的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姚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明芳同志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以服务民政工作为重点,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县民政局工作及领导交办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三)自身勤政廉政情况;
(四)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测评情况;
(五)平时督查抽查情况。
五、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30%)和个性指标(70%)。
(一)共性指标
1、政治品质和道德水平(10%)。主要考核公职人员的理想信念情况,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及政治立场。对党的忠诚度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出的责任与担当情况及奉献精神。
2、工作作风(10%)。主要考核公职人员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出勤情况等。
3、廉洁自律(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和政风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群众的评议结果。
(二)个性指标
1、学习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学风、学习态度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读书笔记是否认真完整,心得体会是否深刻,政治业务理论考核(考试)成绩是否良好,是否发表有一定水平的理论文章等。
2、业务经办指标(3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成效、工作纪律和政策水平,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重点包括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敬业心,对服务对象态度如何,能否按规定程序高质量地办理各项业务,能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有无推诿扯皮现象,服务对象是否满意,能否认真执行机关考勤纪律和工作纪律等。
3、目标实施指标(2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在实施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能力。重点包括是否制定完成工作目标的计划,工作思路是否清晰,工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切合实际,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4、创先争优指标(10%)。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工作在全省、全州民政系统、全县范围内的排名情况及实际成效。重点包括工作在全省、全州民政系统、县排名是否领先,单项工作是否受到上级表彰等。
六、考核等次及比例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100分制计核,“好”为91-100分;“良好”为71-90分;“一般”为61-70分:“差”为60分以下。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掌握在参加平时考核总人数的40%以内。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作为每季度考评的基本依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对上季度工作做好总结,并对本季度工作做好计划和安排,填好《永顺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工作任务表》《永顺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表》,报局考核办汇总。
(二)个人工作记实。考核对象年初要有工作计划,每季度要填报《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附后)来作周期工作小结,如实汇报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学习培训、遵规守纪等情况,年底要有工作总结。
(三)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每季度最后一月前5日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人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定,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其他综合因素,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相关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进行评鉴,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四)审定考核等次。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在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上季度平时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及时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对主管领导的评鉴及平时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八、考评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要予以鼓励和奖励。在公务员职务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及奖励惩戒时充分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三)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下年度不得作为提拔晋职人员和各级各类评比表彰的推荐人选。考核当年被定为“差”等次的,扣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并对其岗位(职务)作相应调整。
(四)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当年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九、其他事宜
(一)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公务员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考核领导小组反映。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1、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2、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工作人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
6、受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永顺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工作任务表》
2.《永顺县民政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表》
3.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试行)
4.《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附件1:
永顺县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季度工作任务表
汇总:人事股 年第 季度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工作事项 |
目标任务 |
股室 |
责任人 |
分管领导 |
备注 | |||||||||||||||||||||||||||||||||||||||||||||||||||||||||||||||||||||||||||||||||||||||||||||||||||||||||||||||||||||||||||||||||||||||||||||||||||||||||||||||||||||||||||||||||||||||||||||||||||||||||||||||||||||||||||||||||||||||||||||||||||||||||||||||||||||||||||||||||||||||||||||||||||||||||||||||||||||||||||||||||||||||||||||||||||||||||||||||||||
序号 |
工作事项 |
目标任务 |
完成情况 |
存在问题或未完成原因 |
股室 |
责任人 | |||||||||||||||||||||||||||||||||||||||||||||||||||||||||||||||||||||||||||||||||||||||||||||||||||||||||||||||||||||||||||||||||||||||||||||||||||||||||||||||||||||||||||||||||||||||||||||||||||||||||||||||||||||||||||||||||||||||||||||||||||||||||||||||||||||||||||||||||||||||||||||
被考核人 姓名 |
职务或 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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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要素 |
等次 |
分值 |
评价标准 |
班子及考核领导小组评分 |
自评得分 | ||||||||||||||||||||||||||
共性指标 (30分) |
政治品德道德水平 (10分) |
好 |
9-10 |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自觉开展自学。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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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7-8 |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较强,遵守政治纪律较好。能够按时参加集中学习。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敢于担当的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依法行政;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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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6 |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一般,遵守政治纪律一般。无故2次不参加集中学习。 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法制观念一般、基本能够依法行政;基本能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一般,偶有越位、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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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0-1 |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能遵守政治纪律。无故4次以上不参加集中学习。 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行政;不能切实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淡薄,经常越位、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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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要素 |
等次 |
分值 |
评价标准 |
班子及考核领导小组评分 |
自评得分 | ||||||||||||||||||||||||||
共性指标 (30分) |
工作作风(10分) |
好 |
9-10 |
工作高度认真、细致严谨;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出全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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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7-8 |
工作认真,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积极,能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能够按规定守时守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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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6 |
工作比较认真,有一定的责任心;缺乏热情,基本能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基本能够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早退3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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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1-5 |
工作不够认真,责任心较差;不能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 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请销假规定,迟到早退5次以上,有旷工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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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10分) |
好 |
9-10 |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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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7-8 |
能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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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6 |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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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1-5 |
经查实存在不廉洁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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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要素 |
等次 |
分值 |
评价标准 |
班子及考核领导小组评分 |
自评得分 | ||||||||||||||||||||||||||
个性指标 (70分) |
学习指标(10%) |
好 |
9-10 |
学习认真积极,能很好地学以致用,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笔记规范完整,政治业务考试成绩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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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7-8 |
学习比较认真,能基本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笔记完整,政治业务考试成绩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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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6 |
学习较认真,未按时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学习笔记不完整,政治业务考试成绩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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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1-5 |
学习不认真,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没有学习笔记,政治业务考试成绩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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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办 (30分) |
好 |
26-30 |
高质量完成本人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非常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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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20-25 |
完成本人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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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15-19 |
工作有失误,工作成效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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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1-15 |
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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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考核要素 |
等次 |
分值 |
评价标准 |
班子及考核领导小组评分 |
自评得分 | ||||||||||||||||||||||||||
个性指标 (70分) |
目标实施 (20分) |
好 |
16-20 |
充分履行职位职责,除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外,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或党组安排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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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11-15 |
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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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4-10 |
能够履行职位职责,基本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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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1-5 |
未能切实履行职位职责,没有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2项(含)以上目标任务的,此项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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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10分) |
好 |
9-10 |
完成工作任务非常及时,效果佳,得到上级表扬或在考核中排名靠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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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7-8 |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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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6 |
完成工作任务滞后,效果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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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1-5 |
完成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被上级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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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分 |
100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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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目标任务和临时交办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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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周期 工作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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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 考核等次建议 |
签名:年月日 | ||
单位主要领导或领导班子或组织(人事)部门审定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