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永顺县民政局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牢记民政使命任务,聚焦乡村振兴,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大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兜底保障精准发力。
1.兜牢民生底线。对全县边缘户、监测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对象开展全面核查,截至12月,我县新纳入农村低保722户4901人,城市低保34户77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制定出台了《永顺县民政局、永顺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永民发〔2023〕31号),组织全县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及民政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了低保扩围的范围及对象,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扩围工作,在8月的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基础上增加了1485人,完成了省、州预定目标任务。截至12月,全县农村低保对象16459户,37519人,城市低保对象2389户5002人。
2.提高救助标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补贴对象补助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650元/月和5000元/年。截至12月底:我县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798.75万元;城市低保资金2584.38万元;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7584人,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6495人,发放生活补贴1079.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31.75万元,精简退职资金26.31万元;临时救助2149人,发放救助资金275.79万元;特困生活费 2051.75万元,特困护理费 519.09 万元,特困丧葬费98人次19.6万元,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生活底线,织密筑牢民政兜底网。
3.开展专项行动。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制定并下发了《〈永顺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方案〉》(永民发〔2022〕40号),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突出了整改回头看的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截至12月我县死亡退出低保共833人,因条件转好等其他原因退出低保1701人,将符合低保条件的4901人及时地纳入了城乡低保,新增城乡特困201人,临时救助2149人,通过州审计及我局与公安户籍系统比对存在44人已死亡人员冒领低保的情况,涉及金额7.335万元已经全部追缴到位。
4.加强部门协作。根据《永顺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永顺县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民发〔2022〕25号),建立了由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单位组成的数据共享机制,每月各单位将相关数据进行一次共享比对,针对疑似困难户搞好入户走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清退。全面完成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工作,2023年我县共接收到省厅下发的预警信息共1437条(其中检出信息884条,检入信息553条),按照预警信息提示,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了我县社会救助帮扶范围。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水平,有力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二)养老服务温情发展。
1.救助政策精准落实。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建立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将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780元/月、510元/月分别提高至845元/月、542元/月,城乡集中供养标准统一为900元/月。目前现有特困人员2746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092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54人,集中供养率24%。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没有精神病、没有传染病散居特困人员有入住意愿的100%入住,1至12月份90-99岁高龄共发放18151人次共计185.63万元,百岁老人补贴共发放459人次共计18.36万元。
2.医疗救助实现突破。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相关要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医疗救助一类对象,享受不设起付线,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我县医疗救助一类救助对象基本医疗权益,根据《永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第28次〈议题十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2023年永顺县制定了《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永顺县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永政函〔2023〕52号),有效保障了特困人员权益,实现了特困人员就医零负担零压力的目标。截至12月底,医疗救助解决了435人次因资金困难住院的特困人员问题,共计16.20656万元。
3.养老设施逐步完善。制定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顺利完成省定民生实事182户适老化改造项目。分别在芙蓉镇河畔社区和塔卧镇塔卧社区建立营运村居综合照料中心2个,完成州定民生实事,现已经投入使用。针对精神病、传染病及重度病残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难、医疗救治难问题,与湘西州第二人民医院及县皮防所达成协议,建成特殊特困老人托养中心2个、托养老人181人,免费提供诊疗、供养、康复服务。将全县敬老院优化整合,关停4所“小、散、差”机构、保留15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进行提级升质改造、7所基础条件好的敬老院转型为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所服务功能弱、供养需求量小的敬老院整治后转型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完成全县38个社区日间照料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覆盖率100%,全县现有村级互助养老设施173个,养老机构床位总数954个,护理型床位565个,占比59%。逐步形成了以敬老院养老为主要载体、居家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社会养老工作格局。
4.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保证敬老院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建立了“一月一巡查”“一季一考核”的考核机制,对敬老院实行考核排名奖惩,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加大消防设施投入、“一事一议”研究处置、关停并转等方式,切实解决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审验难题,助推消防审验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要求,对我县保留运营的15所敬老院完成等级评定和消防改造工作,现15所敬老院消防审验全部达标。完成“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跨部门抽查任务。开展敬老院护理员培训,组织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知识暨应急演练培训会,提高养老机构应急处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保证敬老院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儿童福利全面升级。
1.健全福利体系。目前全县保障孤儿126人,其中散居孤儿96人,集中养育孤儿3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374人,全年完成了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特别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底核查工作,对全县所有孤儿进行了全覆盖巡访,建立了巡访台账,及时跟踪关爱。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关爱保护体系,全县23个乡镇305个村(居)委会共配备了29名儿童督导员和305名儿童主任,建成“农村留守儿童之家”305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完成高坪乡未保站示范点。督促本县儿童福利机构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各项要求,规范和加强机构孤儿养育安全风险防控和档案管理,补齐短板,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开展《收养法》法制宣传,切实有效地严格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截至12月底,全县办理收养登记5个。
2.提升保障力度。严格对象认定、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程序,确保应救尽救。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1100元/人/月,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达到1500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1100元/人/月。截至12月底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199.28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386.54万元。在全县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针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每人每学年1万元生活费,目前对全县33名在校孤儿进行了发放,有效缓解孤儿就学的实际困难。
3.丰富关爱活动。目前我县现有农村留守儿童4308人,没有出现辍学和户口不登记现象,切实维护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利益。利用春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节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20 余次。联合关工委、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走访困境儿童,送慰问金8万余元,解决了部分困境儿童的急难愁盼问题。与湘西飞越社工合作,花费3万余元聘请专业的团队为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开展了专业的培训课程,增强了儿童主任的工作意识。
4.提高风险防范水平。完成孤儿分类走访探查工作,对寄养孤弃儿童,福利机构逐一走访到位,详细了解儿童生活情况,重点核查孤儿是否受到歧视、虐待和侵害等情况。对机构集中居住孤儿,了解机构管理情况、在院生活情况、学习教育情况。对社会散居儿童采取逐村逐户逐人见面的方式进行,了解孤儿基本生活情况、医疗保障情况、学习情况、监护人监护情况、孤儿心理健康情况、是否克扣生活费,重点核查是否存在监护人缺失、歧视、虐待等情况。按照50%比例对散居孤儿进行入户调查。对儿童福利机构的消防、食堂卫生等方面及时开展督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四)民政事务提质增效。
1.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确保民政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改变民政工作作风,有序推进清廉民政建设。党组织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立足民政岗位职责,学习身边榜样,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基层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2.基层社会治理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工作,与县委组织部、县农经站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永顺县村(居)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民发〔2023〕23号),规范了村(居)务公开决策监督。局班子带队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修)订工作进行指导,现全县305个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法制审核和乡镇备案工作已全面完成。通过以会代训及多部门协作等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共培训县、乡、村三级干部130人次,举办监督委员会培训,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整体素质,增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效率和监督能力。及时完成芙蓉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岔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成立社区工作,现永顺县村(社区)总数为305个,其中行政村265个,社区40个。出台《永顺县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议事会、理事会、乡贤会和积分奖“三会一奖”基层治理模式的实施细则》(永民发〔2023〕33号),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3.殡葬改革有序推进。对全县“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已建坟墓进行集中整治,共整治了大墓、豪华墓1269座,活人墓138座。清明节期间,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灵溪镇人民政府对全县白事销售场所开展了塑料、锡箔祭祀用品整治行动,共收缴了塑料、锡箔及封建迷信祭祀用品200余份,并进行了集中焚烧销毁。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有序健康社会新风气”“革除旧陋习,树立新葬风”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殡葬制度改革传单10000余份,组织宣传员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进行轮回宣传,并运用微信、网络、广播及电视报道多形式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树立文明殡葬新风。自殡仪馆经营权收回以来,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永顺县灵溪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福佑陵园”公墓山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福佑陵园”公墓山已投入使用,计划开发墓穴2万座。共投入资金2500万元,完成了第一期30亩墓台开发、3公里进场公路硬化和123亩征地、规划、设计、报批等相关工作,现已开发火化墓穴1500余座。目前已筹集4000万元国债资金,正在进行进场公路扩宽、办公区域、停车场和陵园绿化等二期建设。截至12月份,我县集中治丧309例,集中安葬169例,火化36例,殡葬惠民奖补305人次,共计101.62万元。
4.婚姻服务优化升级。按照省州相关工作要求,积极与卫健,公安部门搞好协调,使“婚育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落实,目前已在县行政审批局的数据支撑下完成民政、卫健及公安相关网络对接工作,下一步将适时启动。实现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婚姻登记证同步签发,登记人可以自行通过“湘易办”APP电子证照板块实时查询个人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且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助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推进。截至12月19日,已办理结婚 1975 对,离婚795 对,补领婚姻证845对。发放宣传资料472份,接受网上预约及电话咨询233人次,答复满意率均为100%。
5.流浪救助全力以赴。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等工作。截至12月,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382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382人给予救助,其中男359人,女23人,疑似精神障碍7人,60岁以上48人,本省籍99人,外省籍249人,地址不详12人,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组织开展6.19救助开放日活动,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共发放棉被4套、棉衣3套、棉鞋6双,方便面80桶,矿泉水77瓶,八宝粥28瓶,主动给流浪的弱势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
6.社会组织管理有序。对164家应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年检,新成立社会团体4个,目前全县共有社会组织563家。始终将党建工作贯穿于社会组织管理全过程,全县社会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党组织覆盖率达100%。以在校学生、社会青年、机关干部为重点,组织1300人次志愿者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30余次,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7.社工服务专业创新。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开创了“社工宣传周活动,雷锋志愿力量雷锋志愿在行动、敬老院志愿者活动”永顺县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此项目以社区工作、小组工作为主,个案工作为辅,旨在提升留守儿童自我潜能,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截至目前,在各乡镇学校开展留守儿童“开绘啦活动”共46场,在个案工作方面,乡镇社工以残疾人、留守儿童、特困人员等为服务对象,总共开展了24个个案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志愿者,今年以来共开展民政领域活动组织志愿者1000人,开展志愿活动24场,服务群众约3000人左右,为贫困家庭减轻了她们的生活负担,让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救助。创建“五星级”社工站,目前泽家镇社工站、塔卧镇社工站、毛坝乡社工站被省厅评为省级“五星级”社工站。
8.福彩工作稳中有升。每季度召开一次福利彩票工作专题会议,分管领导亲自下到各站点指导,根据业主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任务,全年总销量1645万元,增幅 35.6%,其中电脑票1236万元,增幅27%,即开票409万元,增幅38%,投注站共有32家,其中刮刮销售亭4个。
9.区划地名规范管理。顺利完成永顺县与龙山县边界年检工作。根据《湖南省地名词典》完成了永顺县部分进行复核修订工作。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标准地名志编撰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对永顺县地名志概述、地名志大事记、地名志附录的编撰和收集。出台了《永顺县民政局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永民发〔2023〕36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添砖加瓦。
10.老区项目持续推进。投资65万元实施4个老区建设项目毛坝乡东山村莓茶产业园建设项目;塔卧镇隆发社区机耕道建设项目;永茂镇于家村人行桥建设项目;永茂镇樟木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项目。以上项目的建成将对改善老区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老区村道路建设、饮水工程建设改造,有效改善了老区生产生活环境,为今后老区村发展致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一)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因我县级财政十分匮乏,无力投入相应资金发展养老事业,故建立的日间照料中心、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部分设施老旧,配套服务设施设备不完善,服务能力不足。
(二)需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基层服务积极性。因县财政资金紧张,对于基层服务人员无法提供相应工作报酬支持,致使基层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服务难以到位,请求加大资金保障,提升留守儿童服务能力。
(三)需进一步精准计算救助对象收入。因我局无法查询银行流水,在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在对务工收入核算时只能根据对象口述上报的收入进行计算,大部分对象对收入介绍只低不高,让核查人员难以把握,以致对于救助对象收入无法精准计算。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年,我们将继续扛好民政责任,牢记民政“以民为本 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扛实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兜底保障,持续深化关爱帮扶,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认真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我县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民政部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动清廉民政建设,提升机关党建水平,管好用好干部,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专业能力、政策水平。三是持续转变作风。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聚焦民生事务增进民生福祉。一是聚焦社会救助管理。对标对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文件,主动加强与医保、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衔接,加大数据比对及系统核对力度强化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开展低收入边缘家庭集中排查,做好低收入边缘家庭年审工作,及时将重病、重残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二是聚焦乡村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村规民约、落实村民自治、培养移风易俗的内在动力,推行丧事简办,树立厚养礼葬观念,提倡从速从简治丧、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大力纠治散埋乱葬、违规土葬、墓地石化硬化等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乡风文明建设。三是聚焦养老服务综合发展。稳步推进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大楼安全运营,提高综合养老发展能力,对15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进行提质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作用,切实提升全县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老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四是聚焦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从改革发展、服务大局出发,加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以典型引领全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五是聚焦儿童福利保障。做好各项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保障、收养工作的自查督查,防范化解儿童福利工作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各类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工作,加大“儿童之家”建设推进力度,实现留守儿童之家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留守儿童的功能室建设和活动开展,进一步将“童伴之家”建设及管理做到实处。六是聚焦殡葬改革。重新修订我县殡葬管理办法,成立殡葬改革联合执法队伍,对我县殡葬领域重点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加快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改造殡仪馆相关设备设施,提升灵溪殡仪馆服务质量,开展一体化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我县“两集中一统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