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3 14:43:17 字体大小: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永顺县民政局

2023年5月31日

2023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永顺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着力改善基本民生保障,有效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1.稳步提高供养水平。认真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积极探索建立五保供养长效机制,将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至845元/月和542元/月,城乡集中供养标准统一为900元/月。目前永顺县现有特困人员2655人,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996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659人,集中供养率24.8%。1至5月份共发放90-99岁高龄补贴资金73.3万元;百岁老人补贴资金7.52万元。

2.医疗救助实现新突破根据省、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相关要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医疗救助一类对象,享受不设起付线,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医疗救助制度,切实保障我县医疗救助一类救助对象基本医疗权益,根据《永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年第28次〈议题十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2023年制定《永顺县医疗救助一类对象医疗兜底保障工作细则》,有效保障了特困人员权益,实现了特困人员就医零负担零压力的目标。

3.养老设施逐步完善。适老化改造工作有序开展,针对全县完成182户适老化改造目标任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完成了2个营运村居综合照料中心选址工作,分别为芙蓉镇河畔社区和永茂镇永茂社区。现有26所敬老院、24个养老示范点,日间照料中心173个,养老机构床位总数为1262个,护理型床位694个,占比55%,逐步形成了以敬老院养老为主要载体、居家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方式为辅的社会养老工作格局。

4.安全管理长效不懈为有效保证敬老院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建立了“一月一巡查”、“一季一考核”的考核机制,对敬老院实行考核排名奖惩,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监督管理工作。4月28日至4月29日,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敬老院和医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通过这次督查26所敬老院问题总数42个,立即整改32个,限期整改10个。

(二)强化服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是点面结合开展年检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将全县应年检的164个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民政、文化、科技等类别进行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5个,年检合格率80%;新成立社会团体4个。进一步理顺了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体制,并联合教育、卫生等部门重点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有效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全县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座谈会,开展了社会组织非法治理月专项排查活动,重点对未登记和撤销社会组织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排查,联合教育局重点协查校外培训机构,加大治理力度,促进社会组织运行秩序,积极收取群众意见建议,探索非法社会组织打击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2.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每月对我局所辖的莓茶协会、家庭服务行业协会、青木山养蜂协会和芙蓉镇优冠柑桔专业技术协会4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进行工作任务提醒和工作指导,每季进行一次督导。各社会组织党支部制定了《支部工作职责》《党组织公开承诺书》《三会一课制度》等系列党建工作制度,均达到了有支部办公室、有党员活动室、有会议室、有标识牌、有工作制度、有办公设备、有活动设施、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党务公开栏的“十有”标准。

(三)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力度,持续筑牢民生保障线。

1.稳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一是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650元/月和5000元/年;城乡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10140元/年和6500元/年;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照料标准分别提高至155元/人/月、258.34元/人/月和516.67元/人/月。二是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截至5月底:我县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620.147万元;城市低保资金1153.1712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453.42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89.1万元;精简退职资金11.52万元;临时救助1051人,发放救助资金134.96万元;城乡分散特困2015人,城乡集中供养特困665人,共发放特困生活费772.2364万元,特困护理费96.7519万元,特困丧葬费11万元,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生活底线,织密筑牢民政兜底网。

2.严把政策关,让精准救助落到实处。一是严把救助对象档案关。对乡镇上报的救助对象档案实行一户一册一审批,当月上报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切实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严把救助对象审查关。针对群众举报的城乡低保对象,严格安排工作人员逐户进行上门调查,切实做到举报必查,查必纠。开展农村低保专项审计行动,对于审计发现涉及资金7.335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三是完善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永顺县农村低收入家庭核查工作方案》《永顺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加大了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政策支持力度,保持了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

3.实现救助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协作做好与乡村振兴、公安、医保、人社、残联、教育、房产、市场监督、车管、应急等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及时将社会救助对象台账录入到乡村振兴监测系统,推动了困难群众数据库的高效运行,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水平,有力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大局。

(四)提高社会效能,社会事务管理全方位推进

1.不断提升儿童福利关爱保护能力。一是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严格审批发放工作程序,狠抓对象认定、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环节,确保不漏一人。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标至11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提标至1500元/人/月。截至五月底,全县保障孤儿147人,其中散居孤儿112人,集中养育孤儿35人,截至5月底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87.85万元。加强对困境儿童特别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摸底核查工作,目前对已核实清楚的3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了基本生活补贴150.27万元,为困境儿童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有效实施孤儿福彩助学工程。在全县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针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每人每学年1万元生活费,目前对全县33名在校孤儿按每季度2500元发放,有效缓解孤儿就学的实际困难,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成效明显。三是逐步完善儿童保护机制。对全县孤儿进行分类走访探查,了解孤儿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学习教育、监护人监护、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逐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不断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利益,全县建成“农村留守儿童之家”303处,全县建制村(居委会)100 %全覆盖,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等节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活动 10 余次。

2.殡葬改革有序推进。一是督促各乡镇再次开展“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已建坟墓摸排和整治工作;二是于3月30日开始至清明节期间,我局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灵溪镇人民政府对全县白事销售场所开展了塑料、锡箔祭祀用品整治行动,共收缴了塑料、锡箔及封建迷信祭祀用品200余份,并进行了集中焚烧销毁。三是1-5月,集中治丧161例,集中治丧率为100%;火化遗体13具。殡葬惠民奖补共发放166人次,共计56.46万元。

3.全力以赴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等工作。截至5月底,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67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167人给予救助,其中男160人,女7人,疑似精神障碍4人, 60岁以上14人,本省籍42人,外省籍110人,地址不详15人,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圆满地完成全年预定工作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未发生一起舆情事件和安全事故。

4.提高基层社会自治能力。一是开展村(社区)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完善全县23个乡镇303个村(社区)的红白理事会运行制度、章程等并明确其职责与成员,在群众中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对全县23个乡镇村规民约制订或修订过程不正规、盖章时间不合逻辑以及村规民约内容不规范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现永顺县村规民约已基本完成规范化整改。三是加强区划地名工作根据省州安排部署,我局专门聘请深谙土家地名文化的专家,对地名志大事件进行编撰,确保永顺县地名志大事件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召开了永顺县与龙山县边界年检会议,确定了龙永边界年检时间。

5.积极开展社工专业服务。结合“五社联动”运营模式,联合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社工专业服务,开创了“社工宣传周活动,雷锋志愿在行动、敬老院志愿者活动”等留守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升留守儿童自我潜能,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截至目前,在各乡镇学校开展留守儿童“开绘啦活动”共46场,1次社工宣传日宣传活动,在西岐敬老院开展1次慈社志力量,雷锋志愿活动。在个案工作方面,乡镇社工以残疾人、留守儿童、特困人员等为服务对象,总共开展了12个个案工作。

6.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截至5月,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969件,其中:结婚登记1112件,离婚登记414件,补发结婚证376件,补发离婚证51件,补录历史数据16件。

7.加快推进老区项目建设。计划投资65万元实施4个老区建设项目毛坝乡东山村霉茶产业园建设项目;塔卧镇隆发社区机耕道建设项目;永茂镇于家村人行桥建设项目;永茂镇樟木村卫生厕所改造建设项目。以上项目的建成将对改善老区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老区村道路建设、饮水工程建设改造,有效改善了老区生产生活环境,为今后老区村发展致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扛好民政牵头的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扛实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兜底保障,持续深化关爱帮扶,大力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我县民政领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不懈推进党的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民政部门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动清廉民政建设,提升机关党建水平,管好用好干部,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专业能力、政策水平。三是持续转变作风。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开展两项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聚焦社会救助管理。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对标对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文件,按照“应纳尽纳、应退尽退”的原则,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对标补短,织密筑牢民政兜底网,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全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凝聚救助合力。主动加强与医保、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衔接,加大数据比对及系统核对力度强化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开展低收入边缘家庭集中排查,做好低收入边缘家庭年审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三是聚焦资金发放。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及时做好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准备工作,做好救助系统与县财政“一卡通”系统对接工作,逐步实现救助资金线上发放。坚持做到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生活底线。

(三)发展基本社会服务。一是创新乡村治理,推进移风易俗。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村规民约、落实村民自治、培养移风易俗的内在动力,推行丧事简办,树立厚养礼葬观念,提倡从速从简治丧、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大力纠治散埋乱葬、违规土葬、墓地石化硬化等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乡风文明建设。二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从改革发展、服务大局出发,加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指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行政执法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以典型引领全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儿童保障政策。做好各项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困境儿童保障、收养工作的自查督查,防范化解儿童福利工作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各类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发放工作,加大“儿童之家”建设推进力度,实现留守儿童之家全覆盖,进一步规范留守儿童的功能室建设和活动开展。四是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重新修订我县殡葬管理办法,制定相关殡葬文件政策,提升灵溪殡仪馆服务质量,开展一体化服务工作,全面开展我县“两集中一统一”工作;再次开展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提高综合养老发展能力,完成182户适老化改造目标,建立2个营运村居综合照料中心,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作用,切实提升全县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努力提高老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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