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民政局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永顺县民政局 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1 15:43:14 字体大小:
 2018年永顺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民政发展理念、打赢兜底保障攻坚战、推进民政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民政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突出项目建设重点,解决优抚安置难点,兜住民生保障底线,各项民政工作成效显著,树立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良好形象。

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特困供养补助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430元和3420元,城乡低保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321元和174元,散居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供养标准达4200元,集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年供养标准达9000元。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国家贫困线有效统一。二是完成了社会救助保障兜底对象的分类工作。我县现有一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3125人,二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4519人,三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25896人。我县现有建档立卡户145273人,农村低保对象4701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也是建档立卡户的有33716人,完成了相互纳入,做到了应兜尽兜、应保尽保,确保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积极开展民政兜底保障对象与国家扶贫信息系统数据比对。根据要求,县民政局从今年6月开始,每月将民政农村兜底保障、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三类对象名册与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大数据比对,定期排查反馈问题,实现了问题及时得到反馈,及时得以整改。及时按月发放兜底保障资金。从今年6月开始,我县农村兜底(低保)、特困供养金实行按月发放到对象“一卡通”账户。四是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802.7394万元,城市低保资金3348.7630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692.7万元;发放社会保障兜底资金1560.9725万元,医疗救助24395人资金1247.6072 万元,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参合参保22470人次247.156万元,临时救助救助462人次资金114.67万元。五是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30所敬老院、3所光荣院开展以安全检查、财务检查,业务指导为主的养老服务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3处,及时整改到位。全面保障入驻老人住得进、吃的好,住的安稳。六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已提标到每人每月55元。1-12月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720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20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766.3765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制定了2018年汛期值班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百无一失。二是及时搞好抗灾、救灾救济工作。发放冬春救灾资金320万元,发放了7250 床棉被,棉衣 5100件,军大衣1700件,大米 1000 袋,帮助受灾群众渡过春荒。确保灾民“吃、穿、住、医”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受灾群众渡过春荒。完成了2018年因灾倒房重建任务,发放因灾倒房重建资金28.8万元,全县12户新建16户维修已全部完工入住;三是牢固树立防灾减灾的意识。积极参与全县5.12防灾减灾宣传和参加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四是完成了首车镇龙潭居委会为2018年湖南省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并于2018年11月被评为湖南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五是发放冬春救灾资金320万元,全部实行财政惠农“一卡通”发放;六是积极做好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285万,其中发改补助资金200万元,本级配套85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

三、规范事务管理,民政公共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围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了以灵溪镇高峰村为试点, 23个乡镇分管领导参观学习的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模式,推动村务公开全面开花;二是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医养结合的永顺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大楼项目,获得中央资金2310万元。已纳入县重点项目管理,目前正在办理开工许可证,正在进行前期场地平整;三是搞好社会工作者政府购买服务。县政府专题审议通过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县民政局按照要求出台《购买服务推进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挂网招投标组织实施,2018年拟招聘45名社工,2019年1月10日可以全部安排到位;四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目前已完成年检的社会团体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3个年检工作。 

四、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一是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截止12月份,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 1299 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1299 人给予救助,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其中:外省受助人员809次,本省受助人员474人次,地址不详16救助重点对象:危重病人3人、精神病人14人和痴呆傻人员8。二是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出台了《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顺县殡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9号)文件;7月20日制定了《永顺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全面组织12个部门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群众主动到殡仪馆集中治丧10例、火化3人,有力的推动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步伐。7月31日,在县城湘潭休闲文化广场,举办了“破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为主题的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暨万人签名活动。截止目前集中治丧182场,火化54例。殡葬收费服务项目于9月29日召开以县民政、县发改、灵溪镇政府、灵溪镇14个村、社区负责的殡葬服务价格座谈会,下一步将举行价格听证会,出台正式物价文件使惠民殡葬整治逐步落到实处。同时正在加快推进福佑陵园二期续建项目以及乡镇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已安葬遗体墓穴3例,骨灰墓穴2例。盐井、泽家农村公益性墓地已完成规划选址工作,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积极参加省厅、州局组织的婚姻登记相关培训,3人已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同时增添媒体宣传系统等便民设施。办理结婚证3060对,离婚证1162对,补办证件1583对, 老年证4816本,全年未发生一起违法登记事件,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三是福利慈善工作管理有序。对我县散居孤儿按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打卡发放孤儿保障金。2018年第1季度发放161人39.9万元;4月份发放166人13.28万元;5月份发放164人13.12万元;6月份发放164人13.12万元,补发2.2万元,7-9月发放162人38.88万元。10-12月份发放150人34.72万元补发第三季未发放25.36万元。四是福彩销售稳中有升。福彩销售总量达5890万元,同比去年的4996万元虽然增幅在17.9%,其中:电脑票的销售1885万元,同比去年同期的1744万元,销售额增加了181万元;刮刮乐销售91万元,“中福在线”截止2018年11月30日的总销量达3914万元,与2017年的同期3150万元,销量增加了764万元,增幅24%。“六一儿童节”出资6万元购买了300余套衣服走访慰问了县慈爱集中供养的131名困难儿童,重阳节分别走访慰问了小溪、颗砂、西岐和两岔4所敬老院。

五、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各项双拥活动。我县共有各类优抚对象3389人。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2651.2376万元。其中发放走访慰金269.44万元,全年各类优抚对象优抚金1829.2393万元,军人立功受奖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住院补助121.1583万元,进疆进藏义务兵一次性奖励20万元,18年义务兵优待金398.4万元。并于“清明”节期间在县烈士公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县五大家领导及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约2000余人在庄严的氛围中参加了该次活动。二是全面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共组织260人进行了培训,其中两次组织共28人到广东清远国良职业技术学院等专业培训,目前得证112人,共发放技能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生活费322900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92人11822000元(其中: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81人1166000元,2018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111人656000元)。今年,我县共接收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208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83人、转业士官22人、持《非农优待安置证》3人,今年应安置对象25人。9月将25人全部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0320元。

六、夯实工作基础,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以党建为统领,深入推进执政能力建设和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党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共上党课4堂,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专题讨论6场,撰写学习心得28篇,进行学习效果测试4次,形成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二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做到立即整改、严改实改、彻底改。进一步健全《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在全局上下营造积极向上、公平正义、廉洁高效的机关环境。三是搞好信访维稳工作。共接待来人来信和网上信件共计960余人次(其中优抚对象340余人次、低保对象580余人次、特困群众残疾人等社会救济对象40余人次),上级交办信访案件71份(其中网上信访件54份),已调查落实和书面答复意见71份,办案结案率为100%以上。

2018年,民政部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困难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由衷点赞。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用温情服务暖民心、解民困,民政工作不断呈现新气象、展现新特点。一是党政重视力度更加有力。省、州、县对我县民政工作非常关心,多位省、州领导进行调研指导,在政策、资金、项目等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会议9次听取民政殡葬改革、社会保障兜底、乡镇社工站建设等重点工作汇报并推动落实,全面支持民政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二是活动组织开展有力。配合积极组织开展清明祭扫活动、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第三次联席会议,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三是涉军信访维稳更加有力。大力宣传解释优抚政策,落实稳控工作“五包一”责任分解,并通过帮扶等多种形式,力所能及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扶贫结对帮扶更加有力。全局54名帮扶责任人分别与小溪镇雨阳、竹坪村,西岐乡中坝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进行结对帮扶,年内开展集中走访8次,并同时调整4名扶贫队员加强驻村扶贫工作,投入资金30余万元帮助解决村级产业及基础设施等。

2019年工作计划

一、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使命,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加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发展新格局;二是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待抚恤等方面工作,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短板;三是更好地发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高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协调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的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巩固基层政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四是更好地发挥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将养老、防灾减灾、区划地名、婚姻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提供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二、以“五化”民政建设为动力源泉,提升民政发展质量。一是将“五化”民政建设纳入重点改革事项,主动作为,积极汇报整合资源,不断提升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二是着力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救助站、婚姻登记机构、殡仪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优抚设施等9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采取统筹调配、择优安置、社会招考等方式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促使基层民政人员力量得到充实,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四是坚持互联网+民政理念推动民政综合业务平台向乡镇推广,安全可控、简单实用、便民利民的民政信息化服务基本成形民政工作效能大力提升;五是要围绕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需求开展五化民政建设,确保工作接地气确保提升民政事业发展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统筹推进民政兜底脱贫。一是实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分类保障。做到对象认定要互相衔接、保障政策要相互衔接、目标考核要相互衔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料服务进一步强化制度衔接、细化完善收入认定办法、建立帮扶长效机制等措施办法,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性政策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加强民政精准扶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巩固农村低保和兜底保障对象清理整顿成果,确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四、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一是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机关文明创建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责任加强财务管理审计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二是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民政经办能力打通民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民政政策创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统计管理,民政基础数据“一门清”,逐步实现资金跟着数据走、项目依据规划定,最大程度发挥民政资金社会效益;四是完善专项事务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绿色文明新风;五是稳妥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及村务公开,不断完善政策,规范管理,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六是完善民政标准体系,继续推进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提高民政发展质量。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