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17年民政工作半年总结

2017年民政工作半年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06 16:20:20 字体大小: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永顺县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各项业务协调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重新认定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永顺县农村低保重新认定及社会保障兜底对象、城市低保对象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政策解答10000份,宣传单20000份,做到每个自然村寨都张贴了政策解答,营造了良好的清理整顿工作氛围。成立5个督促指导组,深入乡镇、进村入户对全县23个乡镇农村低保重新认定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指导及督促检查。清理前全县共有兜底对象4371户10453人,通过清理共取消兜底对象875户1694人,新纳入兜底对象414户1085人,动态核减了48户80名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死亡核减1052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人员,新进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1789人。清理后现全县共有兜底对象3910户9844人农村低保重新认定工作各乡镇正在按照时间步骤有效开展。

已经完成清理整顿,认定清理整顿前农村低保共有30743户57363人,情况整顿后共有农村低保24685户51436人;共退出农村低保10795户16643人;退出兜底保障1409户3003人。新增农村低保5388户11812人;新增兜底758户1907人。

二是按时按标准发放各项救助资金。整合扶贫资金695万元,1—6月共发放各类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资6217.869万元:其中发放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户兜底保障资金1632.124万元,实现了“两线”融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709.83万元;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3640.7万元;发放“两项”补贴资金235.215万元。

三是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30所敬老院进行安全检查、财务检查,并进行业务指导。安排资金210万元对22所敬老院安装了摄像头、呼叫器、扶手、烟雾报警器、灭火器、安全疏散标识等消防设施,对22所敬老院衣柜、床进行了换新。

四是全面落实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救助工作。1961年元月至1965年6月期间因证件不全未纳入救济范围的精退职老职工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通过年审,全县973名老职工得到生活救助,月发放补助资金4.86万元,有效缓解了他们生活困难问题。

五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2017年:第一季度成功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267人72.9450万元,困难残疾人补贴3711人59.4450万元。第二季度成功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260人63.8850万元,困难残疾人补贴3706人55.5900万元。

六是稳步推进重点民生工作。1—6月已完成工作任务的68%。其中首车镇敬老院、朗溪乡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6个日间照料中心正在室内外装饰,2个养老服务示范点已完工,另外4个养老服务示范点正在室内外建设。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预案。我县是一个灾情多发区,为提高抗灾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规范抗灾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抗灾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按照我局抗灾救灾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制定了2017年汛期值班表(4月1日—9月30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百无一失。

二是及时搞好抗灾、救灾救济工作。及时发放救灾资金420.5万元,发放棉衣3121件,棉被3525床,帮助近9万人受灾群众渡过春荒,确保灾民“吃、穿、住、医”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牢固树立防灾减灾的意识。全面提高减灾防灾知识,切实增强群众自身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尽量避免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县应急办统一安排。我局于5月12日在县中心广场参与全县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关防灾减灾避险逃生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共计5000余份,并设现场咨询台解答了群众提出的疑问共计130余条,宣传展板20余块等。积极参与组织松柏水库应急演练,搭建救灾帐篷3顶,为演练灾民发放方便面、饮用水150余份。

四是顺利完成永茂镇永茂居委会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3月底,根据湖南省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了永茂镇永茂居委会为2017年我县减灾示范创建社区,5月底前该社区已按创建考评细则逐项规范完成了软、硬件建设,社区防灾减灾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五是完成了全县8.68万户农房保险工作。全县征收保费108.32万元,平均参保率达90%以上。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

1、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坚持一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精神,组织军休人员参加县里的重大庆典活动。让老同志随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注社会发展情况,掌握时代脉搏,做到思想上、认识上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军休干部觉悟高、作风良,经验丰富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参加军休所建设和各种社会活动。另外我们给每名军休人员订购了两种杂志,使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2、军休人员生活待遇。①严格执行政策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了军休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费;②今年对军休人员工资进行了及时调整和发放,月增资5035元,共补发9个月40968元;③军休人员医疗服务保障体质进一步完善。目前,军休人员医疗全部纳入县医保中心统一管理,按二残军人待遇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对军休人员住院实行住院补贴和慰问,并对住院个人开支较大的给予一定救助。

3、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着力打造文明和谐的军休氛围。今年我县始终把营造和谐、健康、精神文化氛围作为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组织军休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今年我们组织军人员向省州报送摄影作品7幅,积极组织军休人员参加全省军休人员乒乓球、钓鱼运动会。半年来我所共组织军休人员召开座谈会2次、文娱活动6次。继续组织军休人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谐军休家园和和谐军休家庭等一系列活动。为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每逢佳节到来前夕,我所还组织人员开展慰问活动。半年来共发放慰问金3万元,从而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个军休人员心坎上。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及技能培训。

1、多渠道、多媒体广泛宣传。采用电子显示屏、电视广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对城镇退役士兵大力宣传自谋职业政策积极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今年来,申请自谋职业3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60800元。

2、搞好退伍安置工作,实现遗留问题清零。30%进全额事业单位、70%进差额事业单位全部进行岗位安置。今年1月8日对历年遗留的116人和今年应安置的2人,采取了设岗考试安置,其中35人安排到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80人安排到乡镇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已全部上班,3人完成自谋职业安排,实现了退伍安置遗留问题清零。

3、全面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及时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办法,今年我们同永顺县畅安驾校和永顺县路顺驾校签订了委托培训合同,并组织250人进行了汽车驾驶培训,目前已有150人得证,组织2人到湘西职院进行汽车维修、水电维修、烹饪等专业培训。半年共发放技能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生活费9.56万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02人133.8万元。

4、完成退役士兵数据采集工作。1978年以来全县所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和义务兵相关数据认真进行信息采集。1978年至2014年我县共安置退伍军人1707人,其中安排到省属以上单位155人,县直以上单位1552人,其中公务员单位46人,事业单位900人,国有企业1005人,集体企业85人,自谋职业安置32人,安置后没有上岗1人,下岗568人,通过自己创业10人,纳入城镇低保106人。

5、狠抓“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今年在全县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中开展“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目前已确定了富坪椪柑基地、吊井蔬菜开发基地、揭海养羊基地、颗砂葡萄基地等四个示范基地,确定了灵溪镇富坪村、摆里村,吊井乡吊井村、毛坪村,芙蓉镇百胜社区,高坪乡场坪村,泽家镇西那居委会,列夕乡响塘村,颗砂乡颗砂村,勺哈乡基湖村10个退役军人之家,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是双拥优抚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1、扎实开展走访慰问。今年春节前后走访军烈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光荣院、军干所等优抚对象3526人,发放慰问金189.5万余元,赠送光荣军属牌198块。

2、发放城乡义务兵优待金282.6万元,军人立功受奖补助4.9万元。

3、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优抚对象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方式,“三项待遇”一地进行、同步落实、即时结清。半年来,全县优抚对象发放医疗门诊补助33.83万元;住院补助294人次31.8万元。

4、为塔卧、万坪、西岐三所光荣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项生活费、财务开支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超额完成省、州要求的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核查率完成111.45%。

6、对涉军群体落实“五捆一”稳控措施,畅通信访渠道,接待信访对象620人次,深入乡镇调查8人次、书面答复4人次,帮助优抚对象解决生活、治病等困难资金5.56万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杜绝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7、国家级革命烈士纪念褒扬设施塔卧烈士陵园现红旗雕塑、主题雕塑、老塔改造、胜利广场、烈士集中安葬区等项目已竣工,整个陵园区已初具规模。

(四)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社区创建

1、全面完成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组织法》、《湖南省村会选举办法》和《湖南省村会选举规程》的有关法律程要求,从大局出发,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立23个工作指导组,每个县级领导联系一个乡镇,安排工作经费42万元,印刷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3万余份;接待来信来访50余起,处理50余起,对破坏选举案件打击1起。整个工作已基本完成预定任务。全县303个村全部顺利完成。

2、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工作。根据省、州安排布署,全面完成永顺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同时我县专门聘请深谙土家地名文化的“土专家”,挖掘地名文化,完善地名信息资料取得了巨大成效,完成条目2万余条。已经省州验收,在8县市省级验收中,以98分合格排名全州第一。

(五)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抓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全力以赴抓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管理服务、宣传教育、护送返乡、主动劝导救助等工作。截止6月份,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 2131 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 2131 人给予救助,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其中:外省受助人员1374人次,本省受助人员668人次,地址不详89救助重点对象:危重病人6人、精神病人14人和痴呆傻人员21人。同时强化站内管理结合救助服务流程,规范接待、入站、站内管理、查询、宣教、离站等救助服务工作的各个细节,强化救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了接待入站从手工录入到电脑录入的转换,实现了与全国救助管理系统的正式联网;规范了各类表格、表单,使救助服务的各个环节都有记录、有备案、可查考,做到救助工作系统化、网络化。

2、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我县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稳步推进”的原则,把公墓山及殡仪馆建设纳入县重点民生项目。截止目前,地理位置坐落在灵溪镇鲁村自立山的福佑陵园(公墓山),已征地123亩,完成了通往福佑陵园公墓山3公里道路硬化及30余一期墓台开发,共投入资金2500万元。鲁嘉山殡仪馆一是按照项目公司化运作要求,于2016年4月8日完成了公司注册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成立了永顺鲁嘉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二是已征地53亩,完成办公楼、停车场、服务大厅、餐饮住宿、职工宿舍以及10个吊唁厅、冷藏室、法医解剖室、民事调解室、火化车间、骨灰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总面积10050平方米,已购买殡仪车2台、冰棺7台,工具车4台,并于2016年9月11日殡仪馆试运营。

3、老龄工作卓有成效。一是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情况。今年来我办将建设芙蓉镇明溪村、芙蓉镇新元村、西岐乡合心村、西岐乡流浪溪村、灵溪镇那岔村、首车镇伴湖村6个省级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新增养老床位22张,养老服务示范点的建设已纳入本县2017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上半年已完成场地选址及整修。二是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全县303个村、居委会及社区共挂牌成立了212个基层老年协会,建会覆盖率达80.9%。各老年协会结合实际制定了《老年协会章程》、《老年协会制度》。其中协会工作开展较为突出的有灵溪镇城南社区老年协会、吊井乡树木村老年协会、大坝乡双凤村老年协会。各老年协会通过这个平台,维护老年人权益,丰富老人文化生活,让老年人快乐健康地安度晚年。三是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及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工作。并为1140位特殊困难失能及半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1-6月共拨付补贴资金13.68万元。四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争取资金43.8万元。今年我县为21064位“五类”特殊困难老人购买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共计42.128万元 。这项工作在今年全县民政工作会上也作了宣传,各乡镇其他社会老人意外伤害保险也在逐步推行中。上半年共办理老年优待证307件。

4、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截止6月份,共办理婚姻登记件3341件次(结婚登记1913件,离婚登记570件,补领结婚登记834件,补领离婚登记24件)。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5、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全县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共163个,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民政部门审查,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1个;依法注销的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个,年检合格率为96.3%。全县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为15120人(专职工作人员1647 名),其中党员411名(专职党员108名),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39个(联合党支部12个)。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我局从创新管理工作角度出发,制定了社会团体内部规范化制度建设指引,并将落实此项制度纳入年检检查内容,深化对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方面工作的检查,指导建立和完善十项内部规范化建设制度,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党建工作“三推、两规范”要求,结合年检工作对社会组织中党员人数和党组织组建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各社会组织完善党建机制,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面。

6、福利慈善工作管理有序。一是2017年分散孤儿第一季度发放173人31.14万元,第二季度分散孤儿发放179人32.22万元;第一季度集中供养孤儿及困境儿童发放125人12.5万元,第二季度集中供养孤儿及困境儿童发放125人12.5万元。二是加强对社会福利院的规范管理,正式施行了《永顺县社会福利院事务管理制度》,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学生五一节园内烧烤,让学生在假期能有更多的方式放松交流;组织策划“最美童年,你我相伴”六一儿童节文艺汇演,鼓励学生积极参赛,激发他们的上进心,锻炼他们的表演能力;带领学生羊峰山、兰花洞、芙蓉镇游玩,让学生走出去,参观家乡美景。联合民政局举办了“关爱儿童”三八妇女节文艺晚会;联合人社局举办了游园会、包饺子大赛、篮球赛等一系列活动;承办爱德基金会睦邻行动培训会。                  

7、加大福彩销售力度。上半年于3月份召开了全县福彩市场发行研讨会,为全县投注站业主发放销售奖励金近5万余元,调动了广大业主的销售积极性,特别是即开票种,充分落实州福彩中心的“走出投注站、展开小卖场”活动;截止2016年6月我县即开票销量为56.4万元,福彩传统截止2017年6月销售额为807万元;“中福在线”销售厅搬迁至新址后,截至2017年6月25日止共销售1468万元。6月8日我县中出双色球707万元大奖。在端午节及6·1儿童节时,走访慰问县慈爱园的孤儿及中心敬老院老人活动,慰问物资近6万余元,并为27名学习成绩优秀的孩子发放奖励金每人100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围绕目标抓重点。根据省、州民政工作要点,修订完善了《永顺县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永顺县民政局廉政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政行为,与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乡(镇)民政办签订《2017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工作进行细化安排,明确工作时限和进度要求,靠实责任,分级实施。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实行重点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跟踪问效,奖优罚劣,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责任,围绕重点抓落实。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工作,结合县情,反复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深入23个乡镇进行了督查指导。二是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不出责任事故,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强化民政资金管理。从完善管理机制着手,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民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顺利通过了省州审计组专项审计。四是强化民政对象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民政对象台账管理制度,在统计、管理、上报各类数据时,做到情况清楚明了,数据真实可靠。严格办事规程,在低保对象确定、优抚安置资金发放、救灾救助项目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程序办事,做到不变通、不违规,增强规范性,杜绝随意性。

(三)完善制度,围绕管理抓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方针政策,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民政工作之中,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股室职责,制定详尽的股室年度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考评标准;强化制度管人管事,提高规范化服务管理水平,塑造勤政务实民政形象。

三、下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以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继续开展精准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强化涉军服务,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抓重点、解难点,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使民政工作协调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

1、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整章建制、规范资料及档案管理,巩固成果、确保应兜尽兜,应保尽保。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抓好敬老院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积极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土地报批、规划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3、加强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民主法制教育,提高村干部素质,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意识,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目的。完善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

4、加大社会福利基础项目建设。加大增资上项力度,统筹协调搞好“十三五”重点项目规划,全面启动农村敬老院改扩建、社会福利中心,军休活动中心、老年养护大楼、民政救灾仓库等项目建设工程。

5、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完善制度,争取区财政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积极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社工服务项目。

6、加强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程,争取年内出台《永顺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完成留守儿童清理工作。

7、全面完成退伍士兵安置任务,继续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深入开展“一拓双带四联”活动。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进一步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军休家庭活动,认真组织第十二届全州军休人员康乐运动会。

8、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社会组织扶持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

9、继续努力推进我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及90—99岁老年人高龄补贴工作的开展。加快基层老年协会及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重点民生实施项目的养老床位任务。推进老龄宣传工作。大力开展好“敬老月”活动、“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10、积极向省、州编制部门申报,加快工作进度,成立副处级的“湘鄂川黔根据地烈士陵园管理处”,落实编制和管理、工作人员。再次启动后期工程建设,利3年的时间,积极向国家民政部、省厅、州局争取烈士陵园建设资金3000万元—5000万元。建设好烈士陵园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湘鄂川黔革命烈士纪念馆,墓园区道路硬化等设施,满足游客瞻仰、凭吊活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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