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07 11:28:24 字体大小:

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民生兜底保障、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社会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十三五”民政事业良好开局。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社会救助兜底线、促公平

  一是加强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精准扶贫要求,履行民政部门牵头职责,启动实施《永顺县精准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对兜底保障对象进行核查,摸清底数,今年7月底前完成兜底保障对象到户到人的精准认定,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保障兜底。二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继续强化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16年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420/月、220/月。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开辟临时救助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作用。

  二、防灾减灾全机制、促合力

  一是做好灾害应对救助工作。落实国家、省、州、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和灾情信息报送。有序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抓好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和冬春救助工作。二是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做好城乡综合减灾工作,继续抓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培训灾害信息员。加快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举办“国家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减灾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等活动。

  三、双拥优抚安置优服务、促融合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落实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住房优待政策,继续做好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工作。规范“两参”退役人员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工作。二是做好烈士褒扬。拓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内涵,认真做好评烈工作,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三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履行部门牵头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做好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四类退役士兵安置和自主就业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深化“一拓双带四促进”活动,加强退役士兵干事创业先进事迹宣传,表彰先进。四是抓好军休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加强军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推进军休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军休文化建设。四、基层社会治理重自治、促和谐

  一是抓好村(居)依法自治。启动第十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政策宣传、财务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组织开展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二是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落实湘西州《关于推进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和社区工作规范建设的实施意见》,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制定村(社区)承担公共事务目录,探索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范围,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促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三是强化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建立健全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直接登记办法。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按照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理顺党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争取省、州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探索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五、社会福利事业抓质量、促提升

  一是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省定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拟投入资金880万元(整合公租房建设资金),对芙蓉镇、首车镇、朗溪乡、小溪镇回龙4所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床位252个。推进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拟在灵溪镇、芙蓉镇修建10个社区老年活动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服务、老年社会救助等政策,推动老年优待、老年福利等政策的落实。推进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协同做好养老机构保险工作。推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提标扩面工作,确保65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贫困老年人补贴覆盖面达80%以上。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力争五保老人、三无老人等“五类”特殊群体参保覆盖面达100%。开展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加强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确保村(居)社区老年协会建会率达80%以上。组织开展敬老月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文化环境。二是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完成县慈爱园建设,完善配套设施,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孤儿集中供养工作,使孤残儿童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得到更好地救助。三是拓宽慈善事业发展领域。引领民间义工组织,激发慈善组织活力。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一张纸献爱心”慈善救助活动,继续推进慈善超市建设。做好捐赠物品综合利用。完善志愿者服务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营造全社会公益慈善的良好氛围。四是继续抓好“申苏”工作。协同推进老区扶贫开发,争取更多的国家优惠政策。五是推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健全福彩销售终端设备动态管理机制,科学开展市场营销宣传活动,力争实现6000万元销售目标。

  六、社会事务求优化、促拓展

  一是协调推进殡葬改革。加大县公墓山、殡仪馆建设力度;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殡葬新风尚,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模范作用。做好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完成区划调整改革任务。做好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续相关工作。6月底前完成19个建制村并村任务。启动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划图编制和资料归档工作。三是加强地名管理。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所有普查外业。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整理地名档案,查清我县地名基本情况,完善国家地名数据库,依法做好保密工作。四是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救助机构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流浪救助日常管理和救助服务,健全城乡一体化快速响应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加快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安置点建设。做好“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工作。五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协调推进“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六是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开展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服务;依法做好收养工作。

  七、民政基础优平台、促提升

  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完成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将民政规划纳入全县总体规划。协调编制好养老服务体系、社区建设、综合减灾防灾、殡葬事业发展等专项发展规划,推动更多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和工程列入系列规划。二是加大在建项目建设力度。按规划设计高标准、高质量启动“福佑陵园”分期分区工程建设和灵溪镇北门村“永顺县鲁嘉山殡仪馆”建设,力争2016年底前投入使用。完成县慈爱园、社会福利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全力保障孤残儿童和在院老人的基本生活。

  八、自身建设强作风、促转变

  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民政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打造民政良好形象。组织开展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干部“两学一做”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进民政领域依法行政,提升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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