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永顺县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4 15:54:59 字体大小:

  2014年,全县民政系统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改进工作作风,突出民生主题,狠抓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弱势群体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制度促规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救灾应急工作扎实有效。今年我县发生了4次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全县30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27亿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民政系统坚持把救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深入灾区一线查灾核灾,摸清生活困难群众底数,下拨救灾资金875万元,发放棉衣2500余件,棉被3800床,帮助3.8万名受灾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及救灾能力,于5月份,开展了以“普及应急常识、掌握减灾技能,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为主题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4.2万份、挂图3689张,制作宣传展板150块,组织救灾演练活动6场次,开展灾害风险排查53次。

  二是城乡低保工作规范运行。深入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135户4820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863户3676人,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达30377户63949人。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226元提高到231元,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由2013年68元提高到100元,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677.8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466.7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加强敬老院财务、安全管理,对敬老院院长及工作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和满意率测评制度,今年8月份为敬老院新添置消防灭火器400个,为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新添置夏秋装各一套;因地制宜兴办院办经济,全县31所敬老院全年创收125万元,做到了蔬菜、猪肉基本自给,进一步提高了入院老人的生活水平。全县现有农村五保对象3642人,其中集中供养1203人,供养率达33%,分散、集中供养对象年人均标准分别达2640元和6600元,全年共发放五保资金1437.9万元。

  四是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明显。2014年,住院救助及资助参合参保近7.2万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212.8万元。为821人次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0.1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让困难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抓巩固促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优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3102人,发放慰问金179万元;按标准发放优抚对象双定补助资金1348.5万元、城乡义务兵优待金272.8万元、军人立功受奖补助4.6万元;为优抚对象购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102人20余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院、门诊1226人次,兑付医疗保障金79.3万元;救助生活困难优抚对象43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9万元。继续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帮扶活动,将328名重点优抚对象分解到105个县直单位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落实情报信息员4名,对临战入伍和对越参战参试人员维稳工作实行 “五包一”稳控措施,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一起优抚对象到州赴省进京上访事件。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于9月30日举办了首次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州县五大家领导、县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约12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并走访慰问了部分烈属代表和老复员军人代表共28名,参观了永顺县烈士英烈馆,营造了学习先烈精神、继承烈士遗志的浓厚氛围。

  二是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为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持有安置卡的80名应安置对象采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设岗考试择优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截止目前,通过考试择优录用11人、申请自谋职业安置10人、其余59人分别安置到县公安局、执法局、交警大队及民政局公益性岗位。为推动我县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培训办法进行技能培训,截止目前,我县2011年来以自主就业方式退出现役的383名士兵中,已有120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分散培训,240人在畅安驾校参加集中培训,共发放培训费96万元,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215.7万元,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三是军休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努力推进“和谐军休家园”建设,投入资金40万元整修了军休所办公楼,装修了多媒体会议室、活动室、健身室和图书室,为军休干部创造便利、舒适的活动场所。

  (三)抓专项促管理,民政公共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创新社会管理成效显著。圆满完成全县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全县291个行政村共选出村委会成员1262人,把一批政治可靠、作风过硬、办事公道、热心为民办事的有能力、有文化、受群众拥护的人选进了村委会领导班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做好灵溪镇城东、南山两个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落实资金39.3万元,配备完善办公设施,着力构建“网络化管理、整合式服务”管理格局;争取资金136万元,对15个农村居委会办公用房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对全县171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0个,有力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社会福利事业迈出新步伐。对全县孤残儿童进行了摸底核查,按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全年共为343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生活费246.96万元;投入资金48万元新建农村幸福院16所,办理老年优待证1878本,为30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助金11.1万元,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对2009年—2013年度老区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审计,投入资金20万元完成了列夕比条村通组公路、首车双湖村养殖、松柏公元村改水、塔卧中心卫生院改水、泽家柏杨村蓄水坝建设、芙蓉双桥社区鸡婆岩组道路硬化等6个老区项目建设;多渠道筹集慈善款物,积极实施慈善救助,接受天津市眼科医院医疗专家在我县开展的老区义诊捐赠活动,接诊群众200多人,免费发放药品200余盒,为芙蓉镇贫困学生赠送百余套运动服、运动鞋;发放慈善助医金叶卡60张,折合人民币3万元;新增福彩投注站11家,全县现有投注站31家,2014年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463万元、即开型彩票193万元,超额完成州分任务数的11.89%,推进了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三是各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有序。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6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0万元;办理结婚证件3703对、离婚证件716对,补办结婚证件1041对、离婚证件3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完成了永顺与古丈边界联检工作,签署了《共建平安边界睦邻友好公约》,确保了边界稳定。

  (四)抓素质促效能,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民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全县民政系统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化“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修订完善了《永顺县民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永顺县民政局廉政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行政行为。深入开展“访民情、凝民智、解难题、促发展”专项活动,建立了局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了1个社区、1个居委会、1所敬老院、1名孤儿、1名低保户,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民情恳谈等方式,做到对村情社情、户情民情、期盼愿望、问题困难“四个知晓”,建立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三本台账”,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详实依据资料。

  二是民政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福利院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00万元,主体及附属设施已完工,待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批复后即可投入使用。塔卧烈士陵园被省民政厅定为全省重点陵园改扩建工程之一,该项目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841万元,老塔改造、烈士墓葬区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现一期工程二、三分区正在紧锣密鼓施工建设中;此外,抚志黄土坡烈士纪念设施、十万坪大捷烈士纪念碑、吊井天堂烈士纪念碑、松柏五连洞烈士纪念碑建设等已全面竣工;县社会救助站主体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加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力度,投入资金324万元,完成了松柏、砂坝、永茂敬老院建设,并已投入使用。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州监察局关于“整治豪华墓、活人墓问题”、“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等具体问题下达的监察建议书,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完成了全县“豪华墓”、“活人墓”清理登记工作,共清理登记豪华墓114座,活人墓24座,并拟将殡仪馆、公墓山初步选址在灵溪镇岔那村阿茶枯。

  三是财务审计工作不断加强。2014年,我局共向上级争取各类民政资金1.07亿元,较上年度9327万元增长15%。为规范民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6月份,我局组织专人对全县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个别乡镇民政资金账面累计余额较大、救灾资金发放不及时、账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顺利通过了省审计厅、州审计局以及县财务检查组的各项财务检查。

  四是各项达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州、县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按月报送结婚、离婚登记信息;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认真办理来信来访,2014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850余人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件,信访答复件37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文明建设、建整扶贫、同建同治等综合工作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社会福利院开院入住难度大。永顺县社会福利院于2009年3月动工,总投资1200万元,目前,社会福利院主体及附属设施工程已全面竣工,但因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没有落实和资金缺口等问题,目前还未实现开院入住。

  (二)县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资金缺口大。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占地总面积300亩,投资规模5000万元,建设工期5年(即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分三期建设。第一期工程需资金3000.8万元,目前,一期工程一分区和四分区工程已基本完工,到位资金2200万元,尚有资金缺口800.8万元。由于设计缺陷及施工环境差、征拆难度大、资金缺口大等问题,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已举步维艰。

  (三)殡葬改革工作相对滞后。目前,殡葬改革日常工作主要是靠民政部门单打独斗,县直各部门的资源整合不够,加之殡葬改革宣传力度不够,群众观念难以转变及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缺乏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或相关法规等问题,导致我县殡葬管理各项工作难以顺利推进,殡葬改革涉及的公墓规划、选址、用地等问题尚未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同步考虑、同步实施,殡仪馆和公墓山建设等殡葬改革工作滞后。

  (四)《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执行落实难。今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到目前为止,省、州社会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特别受机构设置、资金来源、部门协调三个主要因素制约,《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难以在基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2015年度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2015年,全县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根据省、州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握稳中求进的主基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不断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抓出一批亮点、突出一批重点、攻克一批难点,为推动我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2015年亮点工作

  一是加大上争资金力度,推进塔卧烈士陵园项目建设;做好塔卧烈士陵园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迎检前期筹备工作。

  二是加大落实县社会福利院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力度,年内实现开院入住。

  三是加大县社会救助站附属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年内投入使用。

  四是加大芙蓉镇(公租房40套,新征地3亩)、西岐乡(公租房30套,新征地2亩)、塔卧镇(公租房50套)3所敬老院改扩建力度。

  五是完成县殡仪馆选址、规划、设计和公墓山开发工作。

  六是完成全县撤乡并镇及撤灵溪镇、勺哈乡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规范城区路街巷命名,完成城区门牌号码编制工作。

  (三)2015年重点工作

  一是以规范低保管理为重点,努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提请县政府出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全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严格城乡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积极汇报争取,确保我县敬老院水、电、收视费等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落实。完善救助模式,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实施分类救助;健全和落实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定额救助、慈善救助等“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实效。

  二是以完善救灾体系为重点,扎实做好救灾应急工作。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及时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冬春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乡(镇)村级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救灾款物分配使用公平、公正、透明。

  三是以军民融合发展为重点,稳步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双拥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补助金,及时做好评残和其他新增优抚对象的认定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规范军休机构建设,为军休干部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按标准及时为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加强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训率达到85%以上;关注涉军群体信访动态,加强同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妥善做好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进京赴省集访和非正常上访。

  四是以增强服务功能为重点,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导全县33个社区(居委会)圆满完成第九次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推行社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积极推动社区建设以建为主向建、管、用并重转变。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完善社会组织年检制度;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出台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五是以加快养老事业发展为重点,全面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进一步加强城市养老、农村养老、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调查研究,出台《永顺县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完成16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开拓福利彩票销售市场,力争完成1800万元销售任务。加大慈善宣传,抓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增加慈善事业公信力。

  六是以深化殡葬改革为重点,不断规范民政专项事务管理。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拟采取“项目申报一点、财政安排一点、民政自筹一点、上级解决一点”方法,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科学确定殡仪馆、公墓山选址,力争用一年半时间完成殡仪馆和公墓山建设并确保投入使用。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规范收养行为,及时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按省州要求完成行政区划调整及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七是以转作风强素质为重点,不断强化民政发展后劲。深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加强民政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熟练、爱岗敬业的现代民政工作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项目,减少工作随意性,保障民政工作“务实、清廉、高效”运行。

  八是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综合、单向目标工作,增添措施,有序推进,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是细化目标。实行民政系统目标管理责任制,研究制定《民政局2015年重点工作台帐》,与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乡(镇)民政办签订《2015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工作进行细化安排,明确工作时限和进度要求,靠实责任,分级实施。

  二是严格考核。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重点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制度,跟踪问效,奖优罚劣,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是强化督查。建立《县民政局工作督查制度》和《局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及时深入联系乡镇、下属单位,对社会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双拥创建及项目建设等重点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场指导,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和快速落实。

  四是抓点示范。在养老服务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社会管理改革、部门内部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注重树立典型,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带动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是重点突破。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社会救助的规范运行、社会福利体系的健全完善和“大民政”格局构建、民政部门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集中抓好,务求实效。同时,根据新的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抓好阶段性的工作重点,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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