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14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6 11:05:02 字体大小: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省州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改进工作作风,突出民生主题,狠抓项目建设,科学谋划、聚力实干,各项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妥善安排灾民及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我县现有城市低保对象13047人,农村低保对象51466人,农村五保对象3642人,重点优抚对象1510人,孤儿368人。上半年,共发放各类民政资金 7469.41万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899.63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633.4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资金473.46万元,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2.92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132.48万元;下拨救灾资金575万元、大米100吨、棉被3500床、棉衣2500件;发放优抚对象双定补助501.8万元、城乡义务兵优待金286.8万元、军人立功受奖补助4.64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57人次19.9万元;资助参合参保和城乡医疗救助57874人次613.12万元;春节走访慰问资金266.2万元;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2、着力推进民政民生项目建设。一是社会福利院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200万元,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已完工,待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批复后年内即可投入使用。二是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841万元,红旗雕塑、老塔改造等项目建设全面完成,红军广场、烈士墓葬区等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8月1日前可完工;塔卧烈士陵园申报第六批国家级级烈士纪念设施正抓紧跟踪汇报。三是加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力度。投入资金320万元,完成了石堤敬老院主体及附属工程建设,10月底可开院入住;砂坝敬老院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永茂敬老院主体已基本完工;松柏敬老院已开工建设;长官、回龙已完成选址,现正进行规划设计。四是完成了县社会救助站主体工程建设。五是列夕乡比条村通组公路、首车镇双湖村养殖、松柏镇西元村改水、塔卧镇中心卫生院改水、泽家镇柏杨村蓄水坝建设、芙蓉镇双桥社区鸡婆岩组道路硬化等6个老区项目已获省州立项,年内可开工建设。

  3、切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是着力抓好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91个村委会全面完成换届选举的有287个;另有润雅乡凤鸣村、对山乡托家他布村、列夕乡列夕村、比条村4个村尚未全面完成,现正在采取相应措施完成扫尾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做好灵溪镇城东、南山两个社区文明创建工作,落实资金39.3万元,配备完善办公设施,着力构建“网络化管理、整合式服务”管理格局;完成了对全县19个农村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情况调查摸底,争取资金136万元,拟对15个农村居委会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三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帮扶活动,进一步解决优抚对象在思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加大解决退伍安置遗留问题力度,2014年6月13日第7次县委常委会议对我县退伍安置遗留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对80个退伍安置遗留人员采取公益性岗位统一安排,7月底前全部安置到位,保证3年不下岗,对安置到公益性岗位的城镇退役士兵今后每年拿出一定的岗位进行考试进编。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定期增资,筹措资金30万元,规范军休机构建设,完善休养设施,为军休干部创造良好的休养环境。四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对全县171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有效规范了社会组织的行为,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五是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了与古丈县边界联合检查任务。六是稳步推进老龄、慈善、福彩发行等工作。截止目前,共发行福利彩票 664.78  万元、销售刮刮乐157.5万元;发放慈善助医金叶卡60张3万元;办理老年优待证883本。七是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办理来信来访1400余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州和县委统一要求部署,认真做好各项规定动作,科学设定自选动作,着力整治机关“慵懒散”等问题,完善机关内务管理制度、解决涉及民政业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于3月20日启动了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年审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截止目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918人,进一步提升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阳光救助”。5月份,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9个组,深入联系乡镇、村(社区)、联系户家中,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即:一查乡镇民政办阵地建设情况,看办公设施是否完善,台账是否建立健全,民政对象底子是否清楚;二查敬老院安全和管理运行情况,看房屋是否要维修,设施设备是否要添置或更新,是否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三查乡镇救灾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看账目是否清楚,发放是否到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套取等违纪违规行为;四查第九次村委会换届工作进展情况,看是否依法依规操作,是否按换届日程要求在推进;五查乡镇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实施情况,看是否动工,是否按质量进度要求实施和完成;六查乡镇城乡低保运行情况,看是否实行了动态管理,是否进行了年检年审。通过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民情恳谈等方式,做到对村情社情、户情民情、期盼愿望、问题困难“四个知晓”,建立了民生诉求、困难群众和稳定工作“三本台账”,为我县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依据、奠定基础。二是积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证2279对、离婚证401对;编制了民政服务指南,并拟将婚姻登记、老年证办理下放到中心乡镇办理,具体方案报州民政局和县委政府批准后予以实施。三是加强窗口单位服务管理。婚姻登记中心、社会救助大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公开设置办事项目流程示意图、办事须知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了服务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四是规范管理、使用民政资金。按时将各类民政资金下拨到位;抽调专人对部分乡镇民政资金进行了检查,加强对各乡镇民政资金审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民政资金账务规范,资金使用情况明晰;并顺利通过了省审计厅、县三公经费检查小组和县审计局的全面审计,推进了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问题。永顺县社会福利院于2009年3月动工,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700万元,配套设施500万元,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350平方米,建筑规格为四层砖混仿木结构。内分儿童部、老年部及工作人员办公室,共设床位220个。第一层为儿童部,内设游戏室、娱乐室和康复室;二、三层为老年部,内设游戏室和娱乐室;第四层为工作人员办公室和会议室。目前,社会福利院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附属工程食堂、高位水塔也已完工,预计今年10月份投入使用。现福利院建设资金仅到位510万元,其中上级拨款330万元,地方配套180万元,目前按工程进度已投入资金900多万元(其中工程队垫资400万元),福利院的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近300万元,主要包括内部装修、配套设施建设(水、电、食堂、电器、床上用品、娱乐设施、电话、网络)、场地硬化、绿化、亮化等,加之社会福利院机构编制、经费没有落实,实现开院入住难度较大。

  (二)县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问题。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属州对县目标管理重点项目,占地总面积300亩,投资规模5000万元,建设工期5年(即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分三期建设。截止目前,已征收土地100亩;工程应征地129户,已签协议128户;应拆迁房屋7栋,已签协议拆除1栋;应征收屋基2户,已完成2户;应迁坟125座,已迁120座。第一期工程需资金3000.8万元(一分区工程款298万元,二分区工程款331万元,三分区工程款159万元,四分区工程款257万元,征地、迁坟、拆屋补偿资金及规费1907.8万元,红旗标识牌48万元)。目前,一期工程一分区建设(老塔改造)已投入资金298万元,完成了100%工程量;二、三、四分区正在紧锣密鼓施工建设中;工程实际完成投资1841万元(一分区老塔改造298万元,二分区主题纪念广场100万元,四分区烈士墓葬区120万元,征地、迁坟、拆屋补偿资金及规费1275万元,红旗标识牌48万元)。一期工程到位资金2200万元,尚有资金缺口800.8万元。由于施工环境差,征拆难度大,加之资金缺口巨大,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已是举步维艰。

  (三)社会救助工作开展问题。今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规定社会救助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法》规定,申请社会救助,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求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到求助后,应当及时办理或者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办法》要求,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请求、委托,可以通过户籍管理、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车船管理等单位和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审核认定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依据。但到目前为止,省、州社会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社会救助工作目前难以在基层民政部门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1、扎实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化防灾减灾宣传,提高防大灾抗大灾能力。

  2、全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全面完成城市低保年检年审工作,围绕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进一步做好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规范社会救助行为。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要求,确保今年我县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不低于330元/月·人,月人均补差达到231元,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不低于165元/月·人,人均补差达到100元,农村五保年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2640元。

  3、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加大扶持力度,创新扶持方式,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全力营造双拥工作的有利氛围和环境。

  4、切实做好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后期扫尾工作。

  5、加大民政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速度,搞好相关新项目的储备、申报、跟踪。塔卧烈士陵园改扩建8月1日前完成一期工程任务;福利院、石堤中心敬老院确保开院入住;启动好县殡仪馆和公墓山的选址、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塔卧烈士陵园申报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迎检前期筹备工作。

  6、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落实敬老院优惠政策,确保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规范,杜绝事故目标得到实现。

  7、不断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地名标志标准化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加强孤儿管理,落实孤儿生活费;加大高龄老人津补贴执行力度,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加大福彩发行力度;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民政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8、加强民政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廉政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努力实现“打造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树立一流形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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