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永顺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8 09:11:23 字体大小:

顺县民政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民政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实施普法规划,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狠抓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促进全县民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2021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局党组每年初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普法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有普法宣传员、联络员,将普法工作纳进重要议事日程,列进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常抓不懈。领导小组积极履行职责,定期研究民政系统普法工作,并指导基层单位展开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大力营建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民政部分法制条目多,工作触及面广,只有弄好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学好法律法规知识,才能确保在工作实践中正确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题目。只有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才能使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政工作,才能构成政府主导,部分协作,社会参与的新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三点:一是加强对民政干部职工宣传教育。及时制定了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定期不定期安排普法学习,严格考核,确保计划落到实处。在学习进程中,采取集体学习,座谈讨论,观看宣教片等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同时,对全体民政干部集中进行法规政策方面的学习教育,使他们先学好政策,才能贯彻执行好政策,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策观念,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客观公正、公然透明、赢得民心。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省、市、县安排的普法考试,合格率到达100%。同时,鼓励支持干部参加各类法律教育,选送干部参加各级举行的法制培训班。年内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宪法、民政法律法规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了干部执法行为。二是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及时修订完善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收养登记、结婚登记、优抚安置、殡葬管理、村民组织自治等多项业务工作的办事及申报程序。在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和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印发了便民手册,宣传单张、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公开办事程序及政策依据,方便群众办事。另外,结合业务检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各镇、深入基层对民政法规政策进行了宣传,使民政法规政策众所周知,人人皆知。在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中,我局及时组织职员认真宣传了《婚姻法》、《村委会组织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参加了线上组织的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对服务对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发挥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县干部学法用法办公室职能,展开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县303个村(居)、社区书记、主任进行了村委会组织法培训,提高村委会干部素质,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能力。指导社县居委会干部学法用法,及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和题目,帮助他们做好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法律进社县送法下乡等活动,提高了服务对象法制意识。对退伍军人普及法律知识,使他们在重新上岗就业前清楚优抚政策条例,为择业创造了条件。还利用社会组织年检的有益时机,对相干对象进行了《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总之,通过宣传教育,广大民政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有所进步。

三、结合职能特点,认真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民政工作面对的是人民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是民政工作的宗旨。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有效途径,也是群众关注的热门题目。为了确保社会救助正确及时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干法律法规、政策,同时,制定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加大对基层和群众新《婚姻法》的宣传,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登记的现象。在殡葬管理方面,定期组织执法职员对乱葬乱埋题目进行专项治理,针对殡葬用品市场混乱,非法经营封建迷信用品十分突出的问题,每年进行殡葬检查。在农村进一步加强村务公然民主管理工作,规范依法治村,落实各项制度,指导村干部依法做好农村各项工作。

四、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严格依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建设法治民政目标,重点做好宪法、规范政府公共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和宣传。

(一)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构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建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宗旨观念。

(二)大力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五保集中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职员救助管理、流浪儿童救助、自然灾难救助、慈善救助等弱势群体生活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老年群体的法律服务,重视低收人群体和各类特殊职员生活状态,及时将其纳进保障(救助)范围,切实维护其正当权益。进步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水平,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干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三)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建设管理方面相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重点进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村民委员会选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工人材队伍建设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村(居)委员会干部、社会组织负责人或专职工作职员法制宣传教育,进步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村(居)民民主自治意识,丰富民主管理情势,进步民主治理能力;继续推动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强化自律意识,增强自我服务功能,提升服务社会水平;实施社会工作人材培养工程,扩大社工人材队伍范围,进步社工能力素质。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工作文明

(一)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1、点面结合,认真组织开展年检。据全县社会组织现状,针对年检单位数量多,年检内容多,任务重等实情,年初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要求。将全县应年检的157个社会组织分为教育、卫生、民政、文化、科技等类别进行年检,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团体43、民办非企业单位105个,年检合格率94%新成立社会团体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个。在年检中做到:年检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年度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加强年度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理顺了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双重管理体制,并联合教育、卫生等部门重点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检查,为促进我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维护社会文明,构筑和谐环境,我局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时采取街道巡查、实地勘察的方式,走街头巷尾,重点巡查了是否存在未登记但社会组织名义开展工作、是否存在已撤销社会组织还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等情况。同时开展社会组织非法治理月专项排查活动,召开了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座谈会,联合教育局重点协查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治理力度,促进社会组织运行秩序。在民政官网上公布非法社会组织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方便社会公众进行咨询监督。积极收取群众意见建议,探索非法社会组织打击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二)规范执法行为丰富创建内涵我局按照规范执法和优质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执法操作制度,创造性地推进创建各项工作。首先是健全制度抓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在全县民政系统统一执法程序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坚决杜绝窗口单位随意执法、无据可依的现象,建立完善执法制度,制定统一工作流程,构筑了县民政局依法办事的工作体系。其次是明晰职责促规范。明晰窗口部门执法职责,按照“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制定《永顺县民政局执法责任考评办法》,侧重社会救助大厅和婚姻登记中心依法办事和执法责任落实实行专项考评,实行考评未位“一票否决”;再次是开展活动求活跃,将开展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活动与弘扬职业文明相结合,与提高干部素质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促进创建活动整体水平的提高。

强化内外监督确保创建效果在创建实践过程中,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全系统监督体系,使创建活动的过程变成一个优化办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管理、优化考核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的过程,推动了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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