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顺县政府网站(www.ysx.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年报
3、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分工、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等。
4、文件通知,涉及本单位相关的各级各类政策法规、相关文件。
5、规划计划,包括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6、人事信息,涉及本单位相关的人事任免等。
7、财政信息,包括本单位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题信息等。
(二)公开渠道
永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sx.gov.cn/)。
(三)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
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信息发布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5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四)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本单位将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公开的,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猛洞河管理处申请获取,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
猛洞河管理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只提供本部门保存的现有文件或材料,没有义务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收集整理材料、研究分析数据或作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猛洞河管理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猛洞河路28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0743-5222874
邮政编码:4167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猛洞河管理处信息的应当填写《永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永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sx.gov.cn)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的依申请公开专栏,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的处理
(1)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者填写的《申请表》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填写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政务信息,本单位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收到更正申请,本单位当场处理,当场不能处理的,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处理;本单位无权更正的,将转达到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
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流程图。
(三)收费与减免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县纪委监委:0743—5222462
县行政审批局:0743—522958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