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上班实行签到制。上午八点钟前,下午两点半钟前(夏令时下午三点钟前),实行纸质签到。
2、规范请假程序。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班子成员需经处长批准;三天以内需经主要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分别报请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正常休假按照规定执行。
3、工作纪律要求。上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需外出办理有关公务,应口头或电话向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办公室分别告知去向,以便保持工作联系。
4、考勤结果运用。办公室按月统计,若出现3次迟到或3次未签到、旷工现象,扣除相关人员下基层补助或生活补贴,出现违规违纪现象被查处,取消当年一切单位经济待遇。
5、特别情况说明。全年请假累计超过公休假时间者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工伤除外)。
二、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党工委学习中心组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一年学习达六次以上。学习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主持,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除集中学习外,提倡以自学为主,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2、学习内容: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准扶贫知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有关理论知识;风景名胜区管理与开发利用的政策、法律、法规;现代旅游知识和业务等。
3、学习要求: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年内完成2万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季度至少要写一篇学习心得;开展每月读一本书活动,年终进行讲评奖励。
三、党风廉政制度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政准则》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项规定和县委六条严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模范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属成员的婚丧嫁娶、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发放请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3、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组织原则调配、任用干部,不准拉帮结派、跑官要官、行贿受贿,不准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机关干部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个人必须服从组织。
4、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活动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来人来客需开餐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否则,经费自负。
5、坚决禁止干部职工涉足色情和参与赌博活动,一经发现,一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工作人员到城内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或检查工作时,不准按受该单位的宴请;出差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并自付伙食费。不准利用职权由外单位出钱外出考察、游山玩水。
7、坚持勤俭办事,爱护公物,管好用好公共财物,力求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严禁公款私借、挪用公款和肆意挥霍浪费。经费支出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不得各行其是,乱支滥用。
8、加强车辆调配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人因特殊情况用车一律按0.5元/公里收取油料费,过桥过路费,司机补助均由借车人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小车一律进库,不准外停外借。
9、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热情接待来访者,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拖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0、按作息时间上、下班,及时参加各种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填写请假条,不准无故旷工,否则,将按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基层党组织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好处党工委领导班子、处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均应积极参加。
2、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且必须征得处党工委的同意。处党工委书记负责召集党工委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3、召开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方法,坚持与人为善的态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在民主生活会中群众提出的批评和建议。
4、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领导班子或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并定期逐项加以解决和报告结果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要制定可行措施,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时认真整改。
五、“三重一大”议事制度
1、重大事项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2、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各科室人员的录用、调动、福利、奖惩、考核,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3、重要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项目的制定,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以及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4、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2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5、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应由承办科室提出建议意见,分管领导审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列为会议议程,提交处领导班子、党工委会讨论决定。
6、处党工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应由处长、党工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到会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口头或投票等方式。
7、涉及群众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会前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8、对处党工委会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分管纪检、监察的同志要加强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评估、定期报告执行情况。
9、“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10、党工委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程序,依照本办法实施。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七、车辆管理制度
1、单位公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由分管领导向办公室报告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个人不得擅自出车。公务出车回来后,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严禁公车私用。
2、无证驾车、未经县里备案驾车和未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每次扣发目标管理经费100元,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内外洁净,出车回来必须及时入库(停放在机关院内),若擅自搭乘无关人员或未及时入库、在街上乱停乱摆的,按50元/次的标准进行处罚。
4、驾驶员有事或生病不能出车时,必须向处领导请假,再由分管领导请人代班,严禁自行安排他人出车。
5、驾驶员必须爱岗敬业,守时守信,公事出车要随叫随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6、坚持节假日、公休日至少有一台车备用,以便解决突发问题。
7、车辆实行定点修理,小修报分管领导,大修报处长批准,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在定点修理厂之外修理的,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8、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行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严禁酒后驾车。
9、年内出现两次因本车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一律作待岗处理。
10、因工作需要租车的,事先必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
八、景区巡查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1、巡查范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规定的范围,即老司城、司河、猴儿跳、王村景区。
2、巡查内容:《湖南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内容。
3、巡查方式:由值班领导带队开展巡查工作,巡查车辆及巡查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巡查要求: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下景区巡查5天以上,巡查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严格履行职责,不许擅离岗位和开展与巡查无关的事务,并做好巡查记录台账,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告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整改。
5、节假日、特别防护期实行领导带班轮流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由值班领导牵头负责,值班实行坐班制,不得有擅自离岗、代岗、空岗行为或电话关机、长时间占线或无法接通等现象,下班后要搞好电话转接和值班交接。
6、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来电来人来访接待,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值班信息,遇到特殊事项和重大情况的,要及时按要求给值班领导报告。
7、如因值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和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值班人员和值班领导的责任。
九、机关大院管理制度
1、机关院内居民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做到人人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卫生,相互团结、相互关爱,严禁在机关院内聚众打牌赌博。
2、机关宿舍大院内严禁喧哗吵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除外),严禁饲养家畜家禽动物;严禁乱搭乱建棚子、乱堆放物品;严禁乱倒垃圾、乱泼污水,垃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池;严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严禁乱扔杂物果皮纸屑。
3、自觉爱护院内的花草树木及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攀折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4、机关院内各住户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出门关好门窗,随时管好火源、电源,做到人人防火、户户防盗。
5、门卫要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巡视,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对外来闲杂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6、机关大门钥匙由门卫一人保管,早晨6点开门,晚上11点关门,无特殊情况的可以拒开。门卫要按时开、关大门,不得脱岗。
7、停车实行单位公务车辆优先、兼顾院内住户私家车辆及原下属公司车辆停放有序的原则,禁止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和非机关大院住户车辆停放。
8、院内划线地段为停车区域,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整齐停放。单位公务车辆的停车区域,其他车辆不得占用。
9、机关大院内一经发现长期停放外单位车辆的,按每台每晚50元的标准对门卫给予处罚。
10、全体干部职工要讲究公共卫生,保持清洁整齐,不准乱丢纸屑、烟蒂、果皮,不准随地吐痰。
11、办公室卫生实行轮流排班制,每天下班前打扫卫生,每周按值班表值班,谁当班谁负责。
12、坚持卫生监督检查制,各科室卫生打扫不到位、卫生状况不好的,由办公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并督查及时整改。
13、门卫负责搞好机关大院、办公楼楼道清扫及办公室垃圾筐倾倒工作,办公室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