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湖南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2014年度报告

湖南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2014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3 16:02:03 字体大小:

  一、风景名胜区基本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基本概况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位于湘西自治州永顺县中南部,于1985年初开始开发建设,1987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2004年被国务院审定公布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98年,经湘西州人民政府同意,永顺县人民政府设立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内设三科一室,即办公室、资源保护科、规划建设科、旅游管理科,核定事业编制25名,主要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实施统一保护和管理,并履行全县的旅游行政管理职能。永顺县旅游局保留牌子,为猛管处的内设机构由一名副处长兼任旅游局局长),工作职责全部由猛管处旅游管理科承担,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企业连人带编全部划归猛管处管理。2002年机构改革,县编办下发猛管处“三定”方案文件(永编办发〔2002〕43号),猛管处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等沿用以前设置不变,人员编制核减为20名。2006年,永顺县旅游局恢复单独设立,县委、县政府将猛管处承担的全县旅游行政管理职责和人员编制3名划给县旅游局。现猛管处的内设机构、工作职责没有作出新的调整,下属单位有列夕、老司城2个旅游管理站。处机关有人员编制17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编),2个旅游管理站有自收自支编制4名。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基本情况

  1、景观类型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人文景观古老神秘,民族特色浓郁,自然景观丰富多姿,既有以自然山水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美,也有以土家文化为主题的历史文化美,还有以地方特色为依托的民俗行为美。其资源类型齐、个性强、品味高、具有较高的观赏、文化和科研价值,在自然景观中有山峦、岩体、洞穴、河流、瀑布、绝壁、峡谷、生物等类型,人文景观有古建筑、古遗址、古碑匾、古风俗等。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进行分类,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共有二大类五中类二十五小类。

  2、景观特征

  (1)、古老神秘的土司历史

  元代以来,全国土司总数达二千余家。从湘、鄂、渝、黔相邻的土司城调查看,永顺老司城是当时级别最高(宣慰司),保存最好,且考古工作做得最充分的一个。现存的古城墙、宫殿区、衙署区、墓葬区及祖师殿基本保持了原有的格局,建筑上具有独特的民族风格,其中墓葬区、祖师殿和刺史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战争盟约-溪州铜柱已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永顺老司城自宋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彭福石冲继任溪州刺史,迁治所于此后一直到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实行“改土归流”,老司城作为永顺土司的治所统治了永顺近六百年。土司家族生活居住、饮食习惯、服饰风格、婚嫁丧葬、统治手段等等都充满了神秘的色彩。

  2、独特浓郁的民族风情

  永顺土家族在悠久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表现在饮食、服饰、居住、节日、喜庆、丧葬、信仰与禁忌等方面。

  饮食有许多地方风味,如河水煮活鱼、泥鳅钻豆腐、蜂儿酥、团鱼吨米馓、豆腐拌酸鱼、烟熏腊肉、松菇糟辣汤、爆炒野鸡丁等等;传统节日有春节、四月八和六月六;民间工艺有以吊脚楼为代表的建筑与以“西兰卡普”为代表的纺织制品及编织、刺绣、挑花、牵花、绘画、雕刻、剪纸、纸鸢等;歌舞戏剧有摆手舞、茅古斯等。

  3、古朴素雅的老镇古街

  王村古镇居永顺县城南40公里的酉水北岸,是一个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湘西著名古镇,秦汉时称酉阳,是土王的古都。五代十国时,名溪州,又称下溪州,彭氏土司王朝建于此,故名王村,数百年间为湘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王村借酉水而得舟楫之便,上通黔川,下达鄂沪,历有楚蜀通津、“酉阳雄镇”之誉。五里石板街垂直等高线延伸,两旁均为木构吊脚楼,因年代久远,砖皆斑驳,木皆古旧,石则光润清洁,再加上青色的瓦,使错落有致的民居显得格外古朴素雅,显现一层清冷的光泽,一种久远的气息。

  4、险峻幽深的河道峡谷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地处武陵山脉,境内峰岭重叠、岗峦密布,河谷深切。特别是猛洞河下游地带,两岸绝壁高100多米,陡峭如削,绝壁百里,怪石嶙峋,滩奇水异,成为漂流寻幽的黄金之河。两岸苍翠的树木,云雾缭绕,飞瀑流泉与岩石峰林交相辉映。

  5、精致迷人的溪涧瀑布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主要有猛洞河、牛路河两大河流,两河相交于格洞。其中牛路河是风景区的主要河流。牛路河源于塔卧镇粟南溪以上的茅花界,流经塔卧车坪,吊井岩麻岔老司城,其上段名灵溪河、中段名司河、下段名牛路河,猛洞河源于桑植上河溪、马鬃岭西麓和龙山的分水岭。因风景区内山多峡谷多,所以小溪流也多,婉转清澈的溪涧带给风景区不同的景致。同时,由于河流两岸主要是高山台地,台地上的小溪汇集到司河时,往往形成瀑布,主要有落水坑瀑布、捏土瀑布、王村瀑布等。

  6、珍奇罕见的森林植被

  风景区内森林植被保存完好,树木葱郁,森林覆盖率达到85%,负氧离子浓度高,空气清新,环境宜人。植被属亚热带低海拔常绿阔叶原始次生林,有亚热带低海拔地区野生动植物“基因库”之称。林海缝隙中险峡深涧,飞瀑流泉,奇峰拔地,鸟鸣猿啼,植被生长茂密,种类繁多,层次分明。常绿阔叶林主要有钩栗林、甜槠林、米槠、木荷林。几乎覆盖了河道两岸的山体,主要有枫、柿、马桑、枇杷、山槐、紫弹、杜鹃、野核桃、珊瑚朴等等。

  7、雄伟奇特的山川绝壁

  永顺属于云贵高原东侧武陵山西北与鄂西山地的交界处,并向江南丘陵过渡的地带。境内山峦叠嶂,连绵起伏, 特别是老司城,背靠如形如神的凤凰山和紫金山,面对绣屏山和翠屏峰,灵溪河逶迤而过,形成武陵山中 “万马归槽”的山地景观。山体还有花果山、宝塔山、神女峰、相会峰、猛郎峰、猴儿峰等。景区河道两岸天然石壁较多,主要有仙人洞绝壁、酉水石壁画廊、包公图、老司岩等等,多数石壁平整如削,石壁上有岩层纹彩、灰华和乳石组成的各色图案。

  3、景观资源的等级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经调查共有自然景源73个,人文景源37个。景观资源的等级划分标准主要根据资源价值和构景作用及其吸引力范围来确定,同时参照规范确定的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划分标准与景源评价分值情况综合确定为:特级景源3个,一级景源15个,二级景源26个,三级景源22个,四级景源28个。

  4、土地和林地资源

  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森林植被覆盖率较高,达85%以上,植被属于泛北极植物区系,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的华中区,典型植被为低海拔沟谷常绿阔叶林。木本植物以壳斗科、樟科、山茶科、冬青科、蔷薇科、松科为主,草本植物以荨麻科、禾本科、沙草科、爵床科的种类为多,蕨类植物异常丰富。风景名胜区内共有维管束植物198科827属1978种,其中种子植物163科750属1752种,蕨类植物35科77属226种。

  风景游赏用地(包括水域在内)占整个风景区用地的8.7%,风景区内的游览设施用地只有0.10km2,占0.4%;居民社会用地7.5km2,占3.3%;林地151.84km2,占67.1%;园地、耕地36.64km2,占16.2%;水域3.5km2,占1.5%;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与审批基本情况。

  2011年5月委托湖南省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了《猛洞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总规划面积22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41.58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1—2025年。已经通过国务院审批下文(城建函〔2013〕1号)。2013年6月委托湖南省规划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了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老司城景区详细规划》、《王村景区详细规划》,2014年已完成省、州专家评审,目前正在向住建部报批。

  风景区规划范围:包括司河北起吊井岩南到猛洞河口总长45.5公里的河道及其两岸较高山脊线的区域;猛洞河北起海螺电站南到酉水河口总长23.7公里的河道及其两岸较高山脊线的区域;酉水河西起龙头峡东到老王村大桥总长16.4公里的河道及其两岸较高山脊线的区域,包括王村古镇镇区、牛角岩、花果山等区域。风景区总面积226平方公里。具体范围坐标见文后附表一。

  外围保护区范围:风景区西边大致沿灵溪镇至老司城及老司城至抚志的公路南下,包括“万马归槽”所指的大部分山体;风景区东边大致到张罗公路;猛洞河从海螺电站到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的河道及两岸区域;无公路限定区域以风景界线外侧的最近的山头或界线外500—1000m范围线为界,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和核心范围坐标附后页)

  二、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

  1、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核准的工作要求,今年我处规范了建设项目的报批、核准制度。先后完成了景区内的《老司城博物馆》、《王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准报批工作,对抚志三角坪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永吉高速三标段临时施工便道项目、哈理宫码头拓宽工程、等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了选址核准和施工监管。

  2、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先后多次在芙蓉镇、司河(漂流)、老司城三大景区开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查处了3起违规建设行为,拆除雨阳棚等违章临时建(构)筑物20多处。

  3、一是勘界立桩、标定景区界限。根据《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2014年投入20万元增设界碑、界桩40块,其中核心景区20块,二级保护区20块,目前全部埋设到位,完成了核心景区保护范围的划定,明确了景区界限。二是规范设置标志标牌。近三年来,投入160多万元,基本完善了景区标识标牌系统。2008年投入100多万元,在抚志三叉路口设立了“猛洞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在张罗公路的石堤镇段和芙蓉镇段设置了大型宣传标识牌,在张罗公路沿线添置了10多块提示标识牌,统一规划和更新了100多块核心景区引导标识。2013年投入50多万元,在核心景区增设标志标牌80多块。2014年投入10多万元,统一添置、更换标识标牌30多块。标牌解说文字均采用中英文对照,做到“图文清晰、清洁美观,设置规范”。

  4、2014年度年游客总量2834.8万人,实现旅游收入 13.6亿元,其中猛洞河漂流接待游客25.3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4654.6万元。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况

  1、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的资源保护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风景名胜资源坚持“保护第一”原则,努力打造生态景区,保持景观资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宣贯《风景名胜区条例》、《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同时,采取进村入户发放、张贴,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形式,拍摄制作了景区有关保护、管理、利用的电视宣传片,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滚动式播放。二是完善保护网络。采取景民共管方式,构建了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处机关下发了《2010年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科室保护资源的工作职责、保障体系、考核奖惩办法;景区相关乡(镇)安排了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景区工作;制定完善了协管员的职责、考核和奖惩办法。三是加强景区执法。采取不定期巡查、重点地段守护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景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违法行为。

  (1)风景名胜区重要景观资源的保护情况

  加强了对老司城景区的保护,启动了老司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加强了对王村景区的保护,对王村古镇、“溪洲铜柱”制定了相关保护管理、参观浏览等制度,不仅复制了“溪洲铜柱”一柱,供以游客参观,而且加强了对古街、古建筑、博物馆内溪洲铜柱的保护,防止自然力的侵蚀;对猴儿跳景区的动物群(猕猴,本地称为“王猴子”)进行了引导迁徙至猛洞河漂流景区,有利景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和保护;对猛洞河漂流景区的水资源进行了保护,加固了水源调节坝,优化周边环境,净化了水质。

  (2)、土地资源保护情况。在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种建设项目,其选址布局应符合《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及经过审批的详细规划。项目建设须征用或临时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的,需到我处进行审核批准后方能办理其他用地手续。对影响周围环境和破坏周围植被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以审批。全年,撤消违法建筑1栋,治理景区地质灾害1处,纠正占用农田1.1亩,下达停止违建通知书5份,阻止村民开荒事件3起。

  (3)、森林资源保护情况。结合林业部门“二调”工作对景区的植物种类进行了调查,加大了流域的植被保护力度,开展了上游流域植树造林活动,对古树进行了挂牌保护;将资源保护协管员增员增酬,人员从原来的18名增自21名,薪酬从600元增自800元,制定完善了协管员的职责、考核和奖惩办法。全年查处5起盗伐景区林木案件,涉及木材 4.8立方米。抓获电、毒渔人员2人,工具2套,制止非法猎捕猴群事件3起。

  2、其他保护性措施的实施情况

  2014年度,针对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的实际,我县积极投入资金新建了抚志三角坪资源保护站,景区内安排了25个公益性岗位,完善了资源保护责任体系,努力上报猛洞河风景名胜区数字化景区建设和动态监管信息建设项目,争取资金,以早日实现景区管理的科学化。

  3、各类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情况

  对在景区内依法进行选址报批的建设项目,其建设期间加强了施工监管,坚持要求各类工程建设要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地貌植被占压和破坏,废弃土石渣必须清运至指定场所堆放,禁止沿路、河(沟)、湖随意倾倒,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小结

  (一)本年度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是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总规》已获国家批文,《详规》已完成了编制,正向国家住建部报批,科学规划了景区的发展方向和模式。二是加强了景区内项目监管力度。以景区内新增项目核查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大了景区内在建、新建、拟建项目监管,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项目要求停建,并按《条例》进行查处。三是强化资源保护宣传措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了《条例》宣传,有效的治理了景区经营环境,规范了景区旅游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2014年在上级部门大力支持下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处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景区内村民保护意识薄弱,因利所趋,资源破坏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景区管理体制不健全,景区企业和项目建设监管难到位,健全机制需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同时,需加大与和部门配合力度。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因县级财政紧张,管理机构无其他资金来源,面对日益增长的景区设施需求,猛洞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仍处于相对落后状态。

  改进的建议:

  1、利益分配不合理,致使群众自愿保护意识匮乏

  当前,猛洞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源破坏很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部分群众包括景区内的村民、游客认识不够,对景区资源的爱护意识欠缺,违章占地、破坏植被、开山采石、乱涂乱画、损坏设施等行为。

  2、景区名胜资源保护合力不够

  景区资源保护涉及林业、水利、文物、环保、旅游、国土、交通、民政、公安等部门,当前景区资源保护联合执法合力不够,我处人员编制、财力都很有限,且没有前置审批权力,难于全部完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重任,需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

  3、景区名胜资源保护投入不足

  目前,永顺县还是经济欠发达县,旅游财政投入远滞后于风景区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与永顺县创建旅游经济强县、国家4A旅游景区战略很不相称。财政投入不足,致使风景名胜资源优势不能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直接影响到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资金的落实,很多资源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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