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猛管处2014年工作总结

猛管处2014年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6 19:30:55 字体大小:

   2014年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键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支持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带动下,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不仅整改了干部的不良作风,且始终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工作原则,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为目标,以“六个坚持”为工作方针,以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改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改造风景区保护管理措施,稳步提升整体配套服务水平,很好的完成了县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编制与审批,推进景区产业发展。

    一是推进了详规编制工作。 2014年3月25 日在省厅组织召开了《老司城景区详细规划》、《王村景区详细规划》评审会,并和有关编制单位,根据湖南城市规划研究院专家的意见进行了完善和修改。目前,两个《规划》已通过省级评审,正积极向国家住建部申报。二是加强了景区基础设施项目的上报和资金争取。包括: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导资金申报和资料的编制;县域经济重点县申报资料的申报;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申报;老司城申遗建设项目的报批,资金争取。

   二、强化资源保护和管理,保障景区资源完整。

   一是抓队伍建设。为加强猛洞河风景名胜区内的森林植被、水源、渔业资源、国土资源的管理利用,湖南猛洞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经过群众民主推荐、村支两委初审、乡镇党委政府核审程序,广泛从灵溪镇、芙蓉镇、泽家镇、石堤镇、抚志乡、高坪乡、吊井乡涉及景区的村里聘任了22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责任心较强、业务知识熟悉、体能较好的在职村干、离退休老同志、村纪检员和部分群众任芙蓉景区、漂流景区、司城景区的资源保护协管员,接受猛管处资源保护科的业务指导,负责对景区内的违法占地用地、非法捕杀动物、乱伐林木等违法行为的制止和监督举报,维护景区的自然风貌和地貌一层不变。年终,猛管处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奖励。二是抓资源保护。景区内的22名协管员,均对景区资源加大关注力度,加大巡查次数,实现每周必报,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目前协管员提供有价值线索3条,间接挽回损失1万多元。同时,调动了资源保护主体人员的积极性,先后下景区10余次,发现破坏资源线索2起,转森林公安1件,处置1件。再者,加强景区群众的参与保护。让景区群众参与斗争破坏资源行为,发现一起举报一起,目前已经接受群众电话反映15件次,为景区资源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除此之外,加大了典型案件的查处。先后对永顺锦绣传奇旅游开发公司违法建设、彭三平在景区非法修建、谢茂明滥伐林木、田志生滥伐林木案件进行严厉打击,为永顺旅游科学发展提供了保证。三是抓协调机制。4月24日,配合省畜牧水产局组织渔政人员在永顺县灵溪镇司城村司河开展大鲵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本次共放流大鲵500尾,其中5至6龄亲本10组20尾,20厘米以上幼鲵480尾。其次,利用平台加大保护。配合永顺县畜牧局在猛洞河领域进行打击电、毒鱼一次,缴获电瓶5台,扑鱼工具15套,违法人员3人。四是抓后勤保障。结合林业部门“二调”工作对景区的植物种类进行了调查,加大了流域的植被保护力度,开展了上游流域植树造林活动,对古树进行了挂牌保护。将资源保护协管员增员增酬,人员从原来的18名增至22名,薪酬从原来的600元增至800元,制定并完善了协管员的职责、考核和奖惩办法等。

  三、着重项目建设和监管,加大景区建设力量。

   我处坚持将景区项目建设和监管摆在核心战略高度。一是对景区进行了规划管理。审查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并签发《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意见》,对建设工程按《规划》实施监督和管理。今年以来跟踪完成了景区内土家一轩街、老司城遗址博物馆的选址核准,并对抚志三角坪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永吉高速三标段临时施工便道项目、哈妮宫码头拓宽工程等4个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了选址核准。二是开展了建设监督管理,对永吉高速建设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规范景区内施工的施工行为,对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要求其整改。此外,对口衔接和指导了老司城管理处及芙蓉镇景点圈在景区的项目建设工作。

  四、创新管理机制和方法,带动景区规范运作。

   为使旅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县里成立了以猛管处牵头的芙蓉镇执法大队,采取日常巡查监管和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相结合,坚持查处破坏景区生态、景观资源行为,大力开展司河景区环境整治工作。一是有效管理了漂流沿线餐饮经营户文明经营。4月29日,召集漂流沿线餐饮经营户共17人集中学习,下发相关管理制度,签订餐饮经营管理责任书,要求餐饮经营户搞好环境保护,注意食品卫生,并在经营点醒目位置树立固定价格牌,明码标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二是对景区内乱设摊点、兜售劣质商品、欺行霸市、刁难游客、破坏卫生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有效制止漂流沿线餐饮点挖土平整破坏景观违法事件一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5次;查处非法载运事件多起;拆除违法建筑3栋,并已责令芙蓉镇60多户“两违”建筑全部停工、整改。三是与水枪水瓢等戏水用具经营户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要求不得出现因杀枪、打游客眼镜而发生旅游投诉事件,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有效提升了景区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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