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顺县林业局党组 关于同意彭新、谢颜如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及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覃米涛等52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39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聘用彭新到永顺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九级岗位,聘用谢颜如到永顺县林业经济服务站管理九级岗位。聘用时间从2024年12月2 日起计算。
中共永顺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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