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顺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同意刘小铭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及及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王林柯等17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聘用刘小铭到永顺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专技十一级岗位。聘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起计算。
中共永顺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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