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顺县林业局党组 关于同意向雪梅等4位同志岗位聘用的决定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及永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吉玉洁等65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聘用向雪梅到局所属事业单位永顺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专技十二级岗位,马营超到该单位专技十三级岗位,张仁军、王俊元到局所属事业单位永顺县种苗站专技十三级岗位。聘用时间从2023年5月25日起计算。
中共永顺县林业局党组
2023年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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