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局机关股室调整及股室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局机关股室调整及股室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7 10:59:04 字体大小:
 各乡镇林业站,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

根据省、州、县对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现就局机关股室调整及股室人员职务任免通知如下:

一、机关股室调整

原公益林办、林权交易中心合并到退耕办,组成新的退耕还林办公室,并加挂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牌子;原林政巡查大队、生态补偿脱贫办合并到林政股,合并后原林政股更名为森林资源股;原党建办合并到局综合办公室,局综合办公室加挂党建办牌子;原林改办合并到法规股,组成新的法规股;原森保站更名为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原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监察室;原营林站更名为造林绿化股,并加挂县绿化委员会牌子;增设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并加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牌子。

机构改革前未调整的股室,机构改革后继续沿用原股室名称。

二、股室人员职务任免

丁治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职务;王本艳同志任人事股股长职务;黄松涛同志任监察室主任职务;杨金娥同志任计财股股长职务;唐跃华同志任机关工会主席职务;周宏清同志任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股长职务;陈明同志任森林资源股股长职务;潘存松同志任法规股股长职务;杜斌同志任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职务;李诚忠同志任造林绿化股股长职务;向安胜同志任种苗站站长职务;黄文华同志任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股长职务;杨光辉同志任油茶产业发展指导中心主任职务;邹丽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向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单小月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李传煜同志任人事股副股长职务;彭林同志任人事股副股长职务;田宏跃同志任监察室副主任职务;向志国同志任机关工会副主席职务;王静同志任计财股副股长职务;章红玲同志任计财股副股长职务;彭金银同志任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副股长职务;田顺刚同志任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副股长职务;彭晓同志任森林资源股副股长职务;谢少华同志任森林资源股副股长职务;黄太龙同志任森林资源股副股长职务;李泽辉同志任法规股副股长职务;田国政同志任法规股副股长职务;罗洪同志任退耕还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张清政同志任退耕还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彭南越同志任退耕还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刘正湘同志任造林绿化股副股长职务;王磊同志任造林绿化股副股长职务;龙戈同志任种苗站副站长职务;向安国同志任种苗站副站长职务;李柏生同志任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副股长职务;王生华同志任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副股长职务;邹纯安同志任油茶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向海兵同志任油茶产业发展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机构改革前股室人员在原股室所担任的职务自动免除。

 

 

 

                                  永顺县林业局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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