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永顺县林业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ysx.gov.cn/zwgk/bmxx/zfbm/lyj/gknb/)。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顺县政务中心十楼;邮编:416700;电话:0743—5223423;电子邮箱:lyjbgs52234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顺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林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46条。其中林业动态30条,公示公告3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7条,财政信息和规划计划各2条,人事信息和组织机构信息各1条。另外,通过报社、新闻网、电视台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所有政府信息均实行免费服务。
(三)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林业涉及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其他依法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按照“应进皆进”的要求,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由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统一受理、办结,没有体外循环现象,实现了“实时录入、同步办理、全程监管”的目标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程序操作规范运行,按时办结。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及电话热线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接受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投诉,不断提高了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81.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今年我局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一是对于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升,对相关政策、文件和措施的理解不够深入、不够透彻;二是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虽然明确了工作人员,但是工作人员变动较快,业务不熟;三是部分专栏信息公布不够及时,内容欠丰富,政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林业相关政策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