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永顺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永顺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永顺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顺县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ysx.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林业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政务中心十楼;邮编:416700;电话:0743 - 5223423;传真:0743 - 5223423;电子邮箱:lyjbgs5223423@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永顺县林业局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做到以公开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4年,县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计划总结信息3条,总结公报信息1条,财政信息3条,统计信息1条,其它信息48条。
(二) 主动公开方式。县林业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湖南省林业厅网站、永顺县人民政府网、国家林业局永顺县子站,省林业厅政务短信平台和《永顺县电视台》永顺林情、木材加企业清理整顿简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共公开信息65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领导信箱、政策解读、服务热线等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情况。2014年,为回应群众对退耕还林、公益林、林政秩序、林权纠创纷等热点关注,其中直接答复32件,转办1件,办结8件。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申请情况。全年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实行了免费服务。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建设情况。我局调整了永顺县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情况。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1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全年来,我局用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1万余元。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今年来,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参加省林业厅网站培训2次,参加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培训会1次,参加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培训暨政务服务中心启动会议1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1次,接受培训人员18余人。
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总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信息化人员数量有待增加及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尚未推出政务微博及政务微信。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督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进一步加强林业信息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公布信息。
(二)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开设好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分享链接扩大影响力,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国家林业局永顺县子站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
九、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永顺县林业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 |
其中:动态信息 |
条 |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 |
条 |
6 |
人事信息 |
条 |
1 |
统计信息 |
条 |
1 |
财政信息 |
条 |
3 |
其他信息 |
条 |
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网络问政平台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领导信箱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7.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8 |
单位负责人:张立波 审核 人:樊世清 填报人:黄东海
联系 电话:0743 - 5223423 填报日期: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