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实施对象是2017年新增200名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全部为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车坪乡的红星、茶园村,对山乡的青龙、对山、宝石、联合村,芙蓉镇的比条、龙溪、龙车、杨木、孔坪、毛冲、兰花洞、科皮、新元、明溪等乡镇,共计23个乡镇161个村。
二、基本情况。
(一)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1、行政区划
全县辖11个乡、12个镇,303个行政村,2642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3.9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6.67万人,占总人口的86.5%。全县共有土家族、苗族、汉族、回族等13个民族,其中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有49.21万人,占总人口的91.2%,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县。
2、国民经济
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6.6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9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2.3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8.72亿元。财税收入36575万元。粮食总产量248153吨,农民人平纯收入4128元。
3、交通
全县23个乡、镇(场)均通公路(其中有80%以上的村、组已通公路)。公路通车里程约4335公里(其中209国道线长69公里,S306、S229、S230省道线长317公里,县道233公里,乡村道3716公里),铁路53.4公里,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4、电力通讯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电讯持续高速增长,高新通讯技术发展迅速,程控、移动通讯日新月异。全县大部分乡、村、组开通了宽带服务。我县有马鞍山、海落、高家坝等三座中型电站。拥有110千伏变电站2座、35千伏变电站9座、10千伏配电变压器900余座,总变电容量为9.41万千伏安,实现了村村通电。
(二)自然地理情况
1、地理位置
永顺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湘西自治州北部,地处武陵山脉中段,云贵高原东缘,东径109036’48”— 110022’30”,北纬25042’52”— 29026’38”。东接永定区、沅陵县,南以酉水与古丈县隔河相望,西与保靖、龙山接壤,北与桑植毗邻。全县国土总面积380969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8%,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
2、地形地貌
永顺县地处武陵山脉中段,武陵山脉的中支和南支横贯全境,地形分别向东北澧水和南部酉水呈梯级下降,构成不对称的马鞍形地表形态。境内最高海拔(羊峰山)1437.9米,最低海拔(小溪)162.6米,相对高差1275.3米。在各种地貌类型中,山地占71.4%,山原占20.29%,丘陵占2.96%,岗地占0.57%,平原占3.4%,形成以山地山原地貌为主,山、丘、岗、平俱全的地貌格局。
3、气候
永顺县属中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具有温暧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热量充足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6.40C,极端最低温度-8.20C。极端最高温度40.20C。全年无霜期286.4天,年平均降雨量1365.9毫米,但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多集中于4—10月,占全年降水量的83%。热量充足,大于或等于100C的年积温为5196度,年日照时数为1306.1小时。日照百分率为29%,年干燥度为0.6%,年蒸发量为1145.7毫米,形成具有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少酷暑,雨量丰沛,热量充足,冬季偏北风,夏季偏南风的特点。
4、土壤
我县土壤主要由石灰岩(包括白云岩)、板页岩、砂岩、紫色砂页岩、河流冲积物等母质发育而成。山地土壤共分黄红壤、山地黄壤、黄棕壤、红色石灰土、黑色石灰土、紫色土等。由板页岩风化成土面积126686.6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33.25%;石灰岩(含白云岩)风化成土面积181153.3公顷,占总面积的47.54%;砂岩风化成土面积54913.3公顷,占总面积的14.41%。土壤多呈酸性和微碱性反应,肥力较高,适宜于多种植物的生长。
5、植被
该县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物群落区,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据调查全县共有乔木树种100科,252属,663种。植被分布以天然次生混交林为主,其次是人工用材林,油桐、油茶经济林。优势树种以马尾松为主,其次是杉木、柏木、青冈、板栗、枫香、香椿、樟木、杜英等;灌木植物多为继木、黄荆、马桑、火棘等;草本植物多为白茅、冬茅、兰草、蕨类、藤类等。并有数十种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在该县小溪自然保护区境内生养憩息。
(三)贫困人口情况
永顺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2303户,贫困人口14778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296元,主要依靠农、林、牧业收入。多年来的传统劳作方式,技术落后,耕地面积少,重点生态林区禁伐,农户因病因学等因素是我县致贫的主要原因。
(四)林业资源及管护情况。
1、林业资源基本情况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02293.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35%。林业用地面积中,有林地231254.6公顷,占林业用地76.5%,疏林地369.9公顷,占林业用地0.12%,灌木林地53290.3公顷,占林业用地17.63%,未成林造林地513.3公顷,占林业用地0.17%,苗圃地63.5公顷,占林业用地0.02%,无林地2018.7公顷,占林业用地0.67%,宜林地面积14779.6公顷,占林业用地的4.89%,辅助生产林地3.7公顷,占林业用地0.001%。森林覆盖率69.71%。活立木蓄积量为1101万立方米。
全县天然林面积151226.3公顷,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64139.6公顷,其中退耕地面积30236.4公顷、荒山造林33903.2公顷。
2、林业资源管护情况。
永顺县森林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实行分区管理,其中生态公益、天保林区实行全封、禁伐,享受国家政策补偿。商品林区实行限额采伐,采育结合,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加强护林队伍建设,全县聘请1685名专职护林员,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管护全县所有林地。全年共需管护资金1740.6万元,实行乡聘站管村监督的工作管理机制。
3、林业精准扶贫工作基本情况。
由永顺县林业局牵头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2016年至2019年,全县实施生态补偿转岗脱贫,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1685名,带动7035名贫困人口脱贫;实施生态保护工程造林,完成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生态保护工程造林5.8万亩,带动2900人脱贫;实施生态休闲旅游脱贫,大力发展2个生态休闲旅游村,带动125人脱贫;发展油茶产业,新造13万亩、低改17万亩,带动9000人脱贫。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移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重要指示,在全县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实施生态护林员转岗脱贫,组建新型生态护林员队伍。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精准到户、突出重点、统一管理”的要求,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对象,建立“乡聘、站管、村监督”的管理机制,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移成生态护林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落地的原则
备选对象以全县190个贫困村为重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国有林业单位的代管村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纳入。
2、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
一个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优先考虑。
3、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以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面积较大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集中安排。
4、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
尊重农民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
5、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
生态护林员由乡镇生态转岗护林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
(三)实施目标
我县按照每2700亩林地配备一名生态护林员的要求,实施生态转岗脱贫,新增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200名,带动850名贫困人口脱贫。在全县重点公益林区域、天然保护林、退耕还林区域、商品林区域等范围内,对贫困户贫困人口进行识别,就具备从事护林员条件的人口进行公开、公平、公正遴选。一是每年9月15日前各乡镇完成生态护林员摸底调查,确定拟聘人员。林业局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组织乡镇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完善各级职责、管护合同和生态护林员管理细则等工作;二是每年9月25日前完成生态护林员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乡镇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生态护林员管护范围和工作职责,同时做好原护林人员的清退、解聘、续聘等工作;三是每年10月1日前生态护林员正式上岗开展工作。通过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行绩效考核,奖惩分明,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生态与脱贫有机结合。
四、主要任务
(一)生态护林员安排
2017年省新增我县生态护林员名额200人。我县按照人平2700亩的标准分配到乡镇,管护林地。乡镇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管护难易程度,把生态护林员人数分解到乡镇到村。生态护林员人选必须是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最多安排一人的基础上,由村民委员会评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遴选。
(二)业务培训安排
由林业局牵头,人社局、乡镇等多个单位合力,组建一支由林业局、人社局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组成的培训团队,每年一次深入项目乡镇就《护林员职业道德》、《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知识》、《森林病虫害测报与防治》等相关课程对生态护林员进行岗前培训。同时每年由乡镇生态转岗护林员管理办公室统一对护林员组织一次业务加强培训学习,以达到更好的护林。
(三)生态护林员管理
生态护林员由乡镇生态转岗护林员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村内进行管护活动。一是乡镇组建生态护林员管理办公室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统一为生态护林员购买工伤保险,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加大生态护林员公共服务职能的宣传。二是由当地群众评议和监督,并由生态护林员管理办公室进行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劳务报酬实行考核发放,实行奖惩分明,优秀进行奖励,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管护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给予解聘。
五、资金测算及来源
(一)资金测算
按照生态护林员人均年工资1万元的标准,全县每年需要生态护林员工资200万元。生态护林员工伤保险按人均年保费300元的标准,全县每年共需意外伤害保险资金6万元。生态护林员每年培训两次每人300元需6万元。合计每年所需资金212万元。
(二)资金来源
由于生态护林员为精准扶贫对象,生态护林员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从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金中解决。
六、效益评价
组建生态护林员队伍,通过有效管理措施,生态效益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森林蓄积量将大幅上升,生物多样性得到很好保护,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将大幅下降,森林休闲旅游快速发展。为贫困户增添了新的收入来源,改善了贫困人口生活、维护生态安全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具有现实重要意义。为我县开辟了一条生态保护带动脱贫的绿色新路子。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林业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组,形成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多个部门联手,乡镇政府、林业站、村齐抓共管的组织机构。由工作组牵头定期召开责任单位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度,协调工作困惑,解决工作难点,完善工作计划,统一工作安排,积极保障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二)深化管理机制
以乡镇组建生态护林员管理办公室,乡镇分管林业领导为主任,林业站长为副主任,村主任为成员对生态护林员实行监督、管理,职责任务细分到部门到人,推动生态护林员转岗脱贫工作的开展。
(三)加大宣传引导
为了保证生态护林员有序上岗,我县制定了护林员上岗程序和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让社会充分了解生态护林员的公共服务职能。
(四)强化监督考核
由工作组负责对全县生态护林员脱贫工作全程监管,每季度督查一次,半年检查一次,年终验收一次。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转岗脱贫工程预安销号制度;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管护细则、考核奖励制度。由县林业局负责把生态护林员转岗脱贫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分配到乡镇,并配合县脱贫攻坚办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挂钩、与评选评优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和追责问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