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22年永顺县林业局部门预算

2022年永顺县林业局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8 16:17:27 字体大小: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1、政府采购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州政府委托县政府或由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建设、利用等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15、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  

永顺县林业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造林绿化股(加挂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牌子)、政策法规和林业产业科技股(加挂油茶产业开发办牌子)、人事股、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林业局现有编制数427人,在职干部职工395人。按经费来源渠道分:行政编制数10人,实有行政10人,全额事业人员编制数417人,实有人员385人。人员变动原因:有9人退休,1人新进,1人死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顺县林业局本级及永顺县杉木河国有林场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78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68.4万元,上年结转3,014.3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92.75万元,主要是补发了2020年惠农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782.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9.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77.45万元,农林水支出5,259.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3.3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2.1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2.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992.75万元,主要是补发了2020年惠农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76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599.3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69.0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日常办公开支等方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和遗属生活补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51.3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5.7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7.18%,主要是上年把车补算进其他商品服务里,2022年杉木河林场预算独立。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2.15万元,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6.86万元,林业系统年终总结会、年初安排会、森林防火会议、林长制会议、油茶检查验收、绿化造林等相关会议;培训费预算34.17万元,生态护林员相关培训,1763人,生态护林员护林防火,巡山,病虫害查看,自然灾害清理等培训;油茶产业培训,1200人,油茶新造,抚育等相关技术培训;森林防火培训,120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培训;庆祝党成立周年庆典,预算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78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9.32万元,项目支出3,183.46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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