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定相关县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办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计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县级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经营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使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武装森林警察部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参与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县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省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顺县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局本级、种苗站、营林站、森保站、设计队、法规股、林改办、林权交易中心、绿化办、油茶办、公益林办、林科站、不二门苗圃、杉木河林场、23个林业站及6个检查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顺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顺县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永顺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请点击下载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永顺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5944.41万元,2017年收入11211.71万元,2018年比2017年多收4732.7万元。2018年支出16402.08万元,2017年支出10482.43万元,2018年比2017年多支出5919.6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5944.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总收入的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55万元,占总收入的3.8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8.86万元、占总收入的1.31%;节能环保支出3078.26万元,占总收入的19.31%;农林水支出10600.07万元,占总收入的66.48%;交通运输支出1086万元,占总收入的6.81%;住房保障支出357.68万元,占总收入的2.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1640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总收入的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55万元,占总收入的3.7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8.86万元、占总收入的1.27%;节能环保支出3101.74万元,占总收入的18.91%;农林水支出11034.25万元,占总收入的67.27%;交通运输支出1086万元,占总收入的6.62%;住房保障支出357.68万元,占总收入的2.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360.29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73.67万元,比2017年多4786.62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908.84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821.89万元,比上年增加4086.9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908.84万元,占本年支出比重的96.99%;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870.4万元,比上年增加6038.4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支出15908.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总收入的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55万元,占总收入的3.8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8.86万元、占总收入的1.31%;节能环保支出3101.74万元,占总收入的19.5%;农林水支出10541.01万元,占总收入的66.26%;交通运输支出1086万元,占总收入的6.83%;住房保障支出357.68万元,占总收入的2.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支出年初预算为3666.01万元,年末决算数为9870.4万元,比年初预算多620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年末决算数为5万元,比年初预算多5万元,是因为县财政调整预算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6.74万元,年末决算数为608.55万元,比年初预算少了18.19万元,是因为在职人员有人员退休和2人死亡;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初预算数为219.36万元,年末决算数为208.86万元,是因为在职人员有人员退休和2人死亡;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81万元,年末决算数为3101.74万元,是因为上级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农林水支出初预算数为4027.92万元,年末决算数为11034.25万元,是因为上级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年末决算数为1086万元,是因为上级追加预算未列入年初预算;住房保障支出年初初预算数为376.04万元,年末决算数为357.68万元,是因为在职人员有人员退休和2人死亡。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数为5482.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55万元,占总收入的1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8.86万元,占总收入的3.81%;农林水支出4307.58万元,占总收入的78.57%;住房保障支出357.68万元,占总收入的6.5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2万元,年末决算数为28.8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数和年末决算数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0万元,年末决算数为9.9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09万元,是因为减少了公车维修次数。国内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9.2万元,年末决算数为18.9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0.24万元,是因为压缩了开支。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8.87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4.49万元,比上年减少了5.62万元,是因为压缩了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和2017年决算数均为0;20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9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1.9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07万元,是因为减少了公车维修次数。国内接待费2018年为18.96万元,2017年为22.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3.55万元,是因为压缩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末决算数为2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末决算数均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年末决算数为9.9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国内接待费年末决算数为18.9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80次432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0.73万元,比上年少40.73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永顺县林业局按上级及本级财政要求,对本部门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年初制定预算绩效目标,中期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监控,年末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做到年初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系统。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4.8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18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永顺县林业局工作经费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6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最基本的支出,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经费支出。
3、因公出国(境)支出: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是指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支出: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永顺县林业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