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植树造林、森林抚育、补植补造
2、森林管护、封山育林
3、育苗、绿化
4、林政执法
5、林权证发放
6、林木、林地纠纷调处
6、森林资源调查、强农惠农资金管理
7、推广运用测土配方系统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5年永顺县林业局核定编制共315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事业编制299 个(差额编制16个,自收自支编5个),聘用制后勤编2个,工勤编制/个。2015年末,我局内设职能部门及二级机构12个,所属事业单位36个。2015年末实有人数613人,其中在职476人,离休1人,退休132人,提前退休4人。比上年618人减少5人;其中在职人员476人,比上年483人减少7人,离休人员1人,与上年持平,退休人员136人,比上年134人增加2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17018.45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6991.45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7.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50.0269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6633.6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4.2372万元,增加150.91%。年末结余1907.8644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91.4528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2508.9922万元,较上年增加531.2514万元,增长26.86%。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项目支出14151.6230元,较上年增长9499.9858万元,增加204.23%。项目支出系我林业项目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巩退项目、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防灾减灾及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详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5456万元,比预算减少0.0544万元,降低0.37%。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0万元,降低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源头抓起,实行预算控制,同时认真执行经费先行审核、计划报批任务联合会审等制度。
公务接待费支出10.1556万元,比预算减少0.0444万元,降低0.4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万元,比预算减少0.01万元,降低0.2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PK”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8.9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47.9936万元,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60.9986万元,其中办公费8.1913万元、印刷费2.11万元、水电费3.51万元、差旅费14.5021万元,保证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5年,我厅认真贯彻中央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局机关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永顺县林业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