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预算 编 制 说 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1、政府采购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推广。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成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任务。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和广播电视行业进行监管。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国家、省、州、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永顺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外挂永顺县文物局、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属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地址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法人代表朱大洲。机关内设11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文化艺术(公共服务)股、产业发展(科技信息)股、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红色旅游指导)股、广电管理(宣传)股、文物保护管理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股、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监督股;下属二级管理单位有: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电影服务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土家族毛古斯舞传习所、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溪州土家族民俗博物馆、芙蓉镇风光馆10个事业单位,另外加永顺县土家族艺术团(政府定点采购文化服务实施单位)。2019年核定编制共 114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事业全额编制69个,差额事业编制32个,后勤聘用编1个。2020年末在职人员106人,退休 10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本级局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机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溪州土家族民俗博物馆、芙蓉镇风光馆财政未独立,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县美术馆、县电影服务中心、县土家族毛古斯舞传习所、永顺县土家族艺术团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7.2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7.24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771.14万元,主要去年含有上年财政指标结转资金增多。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807.2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7.24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07.24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199.3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2、一般商品服务支行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对个人和家庭支出的生活费等。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07.95万元,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39.87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有文化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产业发展、文物保护等专项资金,除此之外,还包括县本级安排的人员经费,其中:乡镇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国家省州县四级传承人资助费增加分部、文物保护单位专(兼)职守护员经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44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72万元,是因为人员异动,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减少8万元,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更加规范公务接待费行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开展。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万元,其中,用于日常专项工作增添设备及购置办公桌椅,非遗项目保护及文物保护等购设备等。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该国有资产归属本级局自用资产,无其他单位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合275.97万元,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其中小车1辆(已报废)折旧价值为0万元,电脑、空调等国有资产为165.17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807.2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7.2428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 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永顺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