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1.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2.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国培”等五级培训的各项工作。
3.教师资格定期认定和注册工作。
4.公费定向师范生申报计划、招生及实习工作。
5.语言文字工作。
6.名师工作室创建及管理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