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关于校外培训——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校外监管股 发布时间:2024-01-18 16:55:27 字体大小:

全县广大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各位家长朋友家庭校外培训经济负担,让你们的子女度过一个平安祥和、丰富充实、轻松愉快的假期。现温馨提醒如下:目前我县有证照齐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56家,无合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一、理性看待校外教育培训

假期是孩子们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家长与孩子们欢聚一堂、敬老孝亲的最佳时机。校外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是培养学生孩子兴趣爱好、锻炼孩子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但并不是必要环节。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珍惜宝贵祥和的时光,树立科学育儿观、成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不以学科成绩作为评价孩子的唯一标准,要多一些理性,少一些攀比,不强迫孩子进行重复性、机械性学科作业训练和参加超前、超标学科培训。要科学合理安排孩子们的假期生活,更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也可通过社会实践等途径,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盲目跟风报班培训,与孩子们共同度过美好的春节!在选择校外培训时,敬请各位家长也要考虑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充分结合孩子兴趣爱好、特长意愿,选择适合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不要一味追求热门。

二、慎重选择校外教育培训

一是学科类假期培训属违规,不得参与。一切在假期内开展的学科类培训都是非法违规培训,都将予以查处。“双减”明文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而事实上,少数人受经济利益驱使,隐匿在酒店、咖啡厅、居民楼等场所以“托管”“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各类安全得不到保障。二是托管机构非培训机构,须正确抉择。一切在托管机构开展的教育培训都是非法违规培训,都将予以查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71号)明确规定:本意见所称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湖南省内开办并依法登记,受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的社会机构。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但是,有个别托管机构利用价格优势招收学员超出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及非学科类培训。三是非学科类培训用心甄别,拒绝非法机构。敬请各位家长选择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请勿选择无培训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非法培训机构。查询培训机构是否合法,方法至少有三:第一,可通过教育部开发的“校外培训终端”APP选择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第二,可在州县市政府网(教体之窗)等媒体查看我州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第三,可与当地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部门具体咨询。四是综合评估选择,适合自己才为最好。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生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资质,因此,敬请有培训需求的学生家长在培训报名之前,要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师资条件、教学环境等情况,实地考察后再结合孩子的兴趣爱好等综合考虑最后决定。

三、不得参与违规“黑竞赛”

“大师赛(DSS)”“希望杯(XWB)”“华杯赛(HBS)”等均属违规举办的“黑竞赛”。所有竞赛结果均被禁止作为中小学生招生入学依据和考试加分项目。不法分子散布“竞赛获奖,助力升学”谣言、贩卖焦虑、非法敛财,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四、规范参与校外教育培训

一是缴费规范。要运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通过监管平台缴费。二是按要求缴费。缴费一次性不得超过5000元、60课时及3个月的上限要求。凡是有一项超过,均属违规收费,可以拒绝,并欢迎向校外教育监管部门反映。三是及时签订协议。要对照培训机构向社会公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实避免“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风险。四是严防电信网络诈骗。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政府部门公文或以培训机构名义,诱导学生及家长添加QQ号或加入QQ群,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在此特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正规退费流程一般以原路返还的形式退至本人缴费账号,凡退款时附加购买商品或支付费用条件的,都是诈骗!如有疑问,可及时拨打110或州县市两级校外培训监管部门电话求证、求助。五是也可与培训机构协商,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五、欢迎共同参与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学生及家长关注培训场地、设施配置、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若发现有如下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欢迎举报。1.无证无照机构培训;2.无教师资质从事培训;3.有证机构在校区以外场所进行培训;4.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60个课时、5000元;5.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费;6.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令营”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7.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或故障、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健全等问题;8.其他违规培训行为。


永顺县校外教育培训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单位

电话

电子邮箱

信件寄送地址和收件机构名称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0743-5222446

ysxjjg@163.com

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8号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2楼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