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23年永顺县注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公告(五)

2023年永顺县注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公告(五)

来源: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审批股 发布时间:2023-11-01 15:15:00 字体大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经机构自主申请和终止办学许可前公示,按照行政审批程序,决定正式注销永顺县灵溪镇勺哈阳光幼儿园、永顺县两岔乡高家坝幼儿园和永顺县皇家学园幼儿园等三家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终止其办学许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所民办幼儿园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其办学许可证和印章同时作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743-5222446(局办公室)。

附件:2023年永顺县注销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情况公示(五)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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