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永顺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9 18:05:00 字体大小: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将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开展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 1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教小组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总体目标。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超员摇号,使用统一的平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并逐步推广至农村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到2022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规范。

二、规范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

(一)科学划定招生片区。全县小学实行单校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农村小学免试就近注册入学;城区小学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学区范围。(见附件1:永顺县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划片区域)

(二)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房屋所有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同时,配合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城区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城区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排序注册入学。

1.常住人口

  ①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城区灵溪镇户籍和房产,但房屋所有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所有权证是指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实际居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暂未办妥,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②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城区灵溪镇户籍,其父母在城区灵溪镇工作或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城区灵溪镇户籍,其父母在城区灵溪镇工作或就业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保障性住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灵溪镇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城区灵溪镇但无房产,经社区及所在单位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③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城区灵溪镇,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实际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2.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报名入学。入学申请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签订半年以上务工的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纳税材料。

3.特殊群体

①充分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权利。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权利。

②全面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要细化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认定条件,规范操作程序。

(三)报名与录取公示时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报名,各小学具体负责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等工作。学生按入学条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所属划片学校报名登记。城区学校具体报名时间为85-20日,农村学校具体报名时间为830-31日。各校招生录取结果在本校醒目的位置张榜公示。

三、规范七年级招生入学

  (一)实行划片招生。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农村初中实行单校划片招生,城区初中实行多校划片招生,招生计划按比例一次性分配到各学校。

    (二)确定招生计划。结合户籍信息、人口统计、学籍管理等信息数据及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入学人口等情况,按比例确定多校划片招生计划(见附件2:永顺县2020年秋季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分配表)。

(三)规范招生程序。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按下列步骤组织实施。

1.宣传发动(8月7日-8月13日)。通过媒体、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全面公开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营造理解、支持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2.志愿填报8月14日-8月16日)。学生及家长在毕业学校组织下,登录永顺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平台,按要求填报志愿并上传相关材料,填报志愿时每个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不能兼报。家长及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影响孩子正常入学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3.录取方式(8月18日-8月20日)。多校划片招生的学校,根据面向各小学的招生计划数,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电脑随机派位没有成功的学生,服从统一分配,以学校为单位,再次由电脑随机派位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要全程录像,纪检监察、公证、媒体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结果公示。录取名单按程序确定后,即通过现场张榜和永顺县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及时对外公示。

5.报名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学生根据录取情况前往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农村学生报读城区优质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参照执行,由生源校自行组织实施。

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实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九年制民办学校初中部采取直升方式入学,剩余学位原则上面向全县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五、学籍异动学生入学管理

(一)外地回读生入学。具有城区灵溪镇户口或房产,在外地就读需回我县城区学校就读或升学学生(简称“外地回读生”),在规定时间内(85-820日)由县教体局基教部门统筹办理报名手续,按照户口或房产所在地入学方式入学。报名时需要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和学籍证等相关材料。

(二)从严控制城区学校接受转插生。城区规模超大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插生。符合以下第(三)、(四)款的由县教体局基教部门审核后安排入学。

    (三)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随迁子女入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需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调动文件及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非我县城区常住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父母,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纳税材料、务工的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到相对就近且学位相对宽裕学校登记,由学校报县教体局基教部门审核后安排入学。

(五)其他事项。严格控制城区学校相互转学,禁止班额小的学校学生向班额大的学校转学;随亲就读子女必须是因父母工作调动进城的,在城区内投靠直系亲属且没有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一律不安排进城就读(孤儿除外)。

六、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责任部门要全力支持招生工作,县教体局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各中小学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专班,压实相关人员责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对招生入学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公开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引导学生和家长准确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报名工作。

(三)加快均衡发展。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扎实提高城乡中小学教育质量,立足实际抓紧谋划依托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借助优质学校品牌效应,实施抱团发展,统筹配备师资,统一考核评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面,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就近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四)实行“阳光招生”。各学校要就招生入学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耐心细致做好宣传释疑工作。依法依规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监督及群众和社会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信箱)等,接待群众咨询。咨询电话:0743-5227844。

(五)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守招生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加强招生工作督查,对发布虚假招生信息、违规招生、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永顺县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划片区域

   



附件1.永顺县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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