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永顺县第七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会和第七届中学生篮球运动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培养广大中小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推动学校乒乓球、篮球活动的广泛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2014年5月和11月举办我县第七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会和第七届中学生篮球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举办单位:永顺县教育局、永顺县体育局
承办单位:永顺县第一中学、永顺县第二中学
二、参赛时间
1、第七届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会于4月28日到基教股报名,交运动员相关资料,5月27日运动会报到,28日至30日比赛。
2、第七届中学生篮球运动会于10月30日到基教股报名,交运动员相关资料,11月10日运动会报到,11日至14日比赛。
三、比赛地点
1、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会在永顺二中乒乓球馆举行。
2、中学生篮球运动会在永顺一中篮球场举行。
四、参赛办法
1、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会以校为单位报名,领队1名,教练1-2名,男、女运动员各3名,参加团体和单打比赛,规模较小的学校必须派运动员参赛,人数可减少,各联合学区可举办相应运动会。
2、中学生篮球运动会,城区以校为单位,农村以联合学区为单位报名参赛,领队1名,教练2-4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各联合学区可举办相应运动会或选拔赛。
3、乒乓球、篮球运动会分组由组委会决定,各代表队不再抽签。
4、乒乓球、团体、单打进行小组双败淘汰赛,交叉进行决赛,团体、单打均取前八名,团体预决赛由教练临时排序。
5、篮球分小组单循环赛制,交叉进行决赛,每场四节,每节十二分钟包干,男女各队均取前六名。
6、对取得名次的团体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运动会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裁判员。大会组委会给予表彰,并通报全县。
五、竞赛规则
乒乓球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即11分制,预赛、决赛均采用三局两胜制。
篮球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六、经费
运动会期间各代表队的餐宿及往返差旅费自理,大会抽调的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车旅费回单位报销,食宿由组委会负责。
七、篮球比赛运动员服装必须备深、浅各一套。深色为黑、红、绿;浅色为白、黄、兰。
八、各代表队自备一面队旗和旗杆,队旗尺寸为3米×2米。
九、未尽事宜由教育局、体育局决定解释或仲裁。
附件:1、运动员报名表
2、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3、安全责任书
永顺县教育局永顺县体育局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
永顺县中小学生乒乓球、篮球运动会运动员报名表
单位:组别:
号码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学校 |
备注 |
领队:手机:
教练:手机:
注:乒乓球赛于4月28日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表须打印)
篮球赛于10月30日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表须打印)
附件2
永顺县中小学生乒乓球篮球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表
|
|
|
|
|
|
|
|
|
|
|
|
注:乒乓球赛于4月28日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篮球赛于10月30日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附件3
永顺县中小学生乒乓球运动会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本届运动会顺利安全进行,确保参赛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省、州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和本届运动会实际,特与各代表队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确保交通安全。各代表队乘坐的车辆必须选择符合公交、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车况良好、证照齐全的合法车辆,驾驶员必须是专业司机。在往返途中应提醒司乘人员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确保不出交通意外事故。
二、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各代表队要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馆定点就餐,要教育运动员不吃“三无”食品,并为运动员提供清洁卫生的饮用水,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三、确保参赛安全。各代表队要教育运动员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在运动会期间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参赛前运动员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其他事项。各代表队必须在开赛前按要求办理好运动人生安全保险,并严明组织纪律,教育学生参赛期间不得单独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领队同意。运动会期间,各代表队、领队、教练要做到与参赛运动员同吃、同住、同往返。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组委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代表队保管,一份由赛事组委会存档。
代表队大会组委会
负责人签名:主任签名:
2014年5月27日
附件4
永顺县中学生篮球运动会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本届运动会顺利安全进行,确保参赛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省、州有关安全工作规定和本届运动会实际,特与各代表队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确保交通安全。各代表队乘坐的车辆必须选择符合公交、交通部门有关规定、车况良好、证照齐全的合法车辆,驾驶员必须是专业司机。在往返途中应提醒司乘人员务必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确保不出交通意外事故。
二、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各代表队要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馆定点就餐,要教育运动员不吃“三无”食品,并为运动员提供清洁卫生的饮用水,杜绝食品中毒事故发生。
三、确保参赛安全。各代表队要教育运动员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在运动会期间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参赛前运动员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四、其他事项。各代表队必须在开赛前按要求办理好运动人生安全保险,并严明组织纪律,教育学生参赛期间不得单独外出,确需外出的,必须领队同意。运动会期间,各代表队、领队、教练要做到与参赛运动员同吃、同住、同往返。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组委会。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代表队保管,一份由赛事组委会存档。
代表队大会组委会
负责人签名:主任签名: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