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审批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审批永顺县芙蓉镇阳光幼儿园、永顺县石堤中心完全小学等6所幼儿园和学校的校车使用许可,现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