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20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收费公示
广大学生及家长:
永顺县2020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愿部分收费或代收费,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维权减负办、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察委驻教育纪检组研究,具体收费项目及内容如下:
一、免交学杂费、书籍课本费。
二、寄宿生免交住宿费。
三、对自愿要求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按《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坚持因地制宜、公益性和学生自愿原则,按月收取伙食费209元/生·月(3.5元/人·中餐1 元、晚餐5元/人·)(按月据实结算,多收部分退学生)。如有饭菜加热、大米加工服务,按不超过50元/生·期收取饭菜加热或加工服务费。
四、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统一无偿代购作业本、教辅材料,并严格执行“一科一辅”的教辅材料政策。代购的自愿部分:教辅材料和作业本费等公示如下。
项目 |
自 愿 部 分(元) | ||||
年级 |
教辅资料 |
作业本 |
寄宿生伙食费 |
备注 | |
小学 |
一年级 |
7 |
20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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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
7 |
209元/月 |
|||
三年级 |
70.00 |
10 |
20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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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
70.00 |
10 |
20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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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 |
70.00 |
10 |
20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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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 |
67.60 |
10 |
20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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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七年级 |
96.80 |
15 |
20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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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149.50 |
15 |
209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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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
231.90 |
15 |
209元/月 |
五、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任何保险,如学生有需要,请自愿向保险机构投保。
六、为确保广大学生权益,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永顺县发改局 12358、5223313
永顺县纪委监察委驻教体局纪检组 5228210
永顺县财政局 5227996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5222446
永顺县维权减负办 522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