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体育局2015年决算

永顺县体育局2015年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9 17:02:32 字体大小:

  

永顺县教育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指导和推动全县体育体制改革,编制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3、研究和规划全肥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活动。

  4、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省州内重大体育比赛,主办全县综合性体育比赛;指导业余体育训练。

  5、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全旗体育社团的工作。

  6、研究拟定全县体育产业政策,发展培育体育市场,制定全县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并进行管理监督;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15年我体育局设股室3个。2015年末,我单位共有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比上年持平;其中在职人员16人,与上年持平,退休人员5人,与上年持平。

  二、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收入合计4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21.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1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5.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70.51万元,较上年43233增加8546.6万元,增加支出19.7%。年末结转51.00万元。详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3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115.83万元,较上年109.27万元增加6.56万元,增长6.08%。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县体育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4.68元,较上年319.40万元,减少64.72万元,减少20.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系我县为完成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群众体育活动支出,详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比预算减少万元,降低    %。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此项预算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万元,降低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万元,降低%,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大型维修实行定点单位报价“PK”方式,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53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28.万元,其中办公费3.35万元、印刷费4.68万元、水电费0万元、差旅费4.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保证了体育局机关的正常运转。详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15年,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体育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深入推进体育改革,体育事业均衡化发展,体育投入稳定增长,推行群众体育教育,保障改善群众体育,加大强体惠体力度,实施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体育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围绕体育中心工作,局机关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但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存在年初预算无法准确编实,年度预算执行中科目来回调整问题,如年初预算标准低,而年度支出大,申请追加资金下达前先要调整其他支出科目进行垫付,资金下达后再重新调回。这样导致支出科目来回变动,也影响到相应项目支出进度。因此,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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