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观音至万民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永顺县观音至万民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来源:县常务会议纪要第53次(03) 发布时间:2025-06-30 07:55:00 字体大小:

永顺县观音至万民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永顺县观音至万民公路工程建设,现需对该项目涉河段进行防洪评价。招标人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二、工程基本情况

永顺县观音至万民公路,建设地点位于永顺县万民乡。起点位于廖家村,终点位于万民乡乡政府,途径海角村、万民村路线 走廊带总体呈东西走向,建设项目里程总长 6.86km

本工程选取范围: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三、采购服务的内容

1、本工程涉及河道的防洪评价断面测量、历史洪水调查测量及以上资料整理分析。

2、工程涉及河段高清影像航拍

3、其他防洪评价需要的相关资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涉及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一河一策”报告、工程所在河流水文、气象、地质等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需要基础资料收集整理。

4、编制《永顺县观音至万民公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根据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完成《报告》编制,完成《报告》在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行政许可需要的入窗资料的编制,并入窗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办理行政许可。

5、其它事项:开展《报告》编制要求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服务时限

1、编制、审批时限:中标后5个工作日编制完成《报告》送审稿,送审稿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报批稿,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提交成果时限:《报告》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后,2个工作日提交批文及以《报告》报批稿的电子版。

五、对服务单位的要求

1、比选单位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参与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有水利类、水文水资源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提供本年度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比选单位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3、比选单位近五年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内有防洪评价、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等项目业绩,提供2个及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项目审查意见)。其中至少有湘西州内防洪评价业绩一个)。

4、参加单位在湘西自治州内需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做到1小时应答,3小时内到达指定地段提供相应服务。在合同签订前采购单位有权对投标单位(公司)的办公场所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

5、符合条件有服务意愿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布2025年6302025年7月2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由公司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至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永顺县交通运输局)现场领取竞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竞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其递交的竞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竞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选取时间为2025年73日上午1000分。请竞选人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参加竞选,并递交纸质形式密封的竞选响应文件3份(1正2副)。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竞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请有比选意愿的单位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以上要求。中选后,对条件不符的取消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或中选后无法保质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将按本采购须知及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并将其纳入黑名单,报相关部门依规处理。

六、服务单位选取方式

现场竞价选取,价低者中标,价格相同的抽签选取。

七、服务金额:

编制服务费5.0万元≤α≤6.0万元。竞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九、发布中选候选人公示

本次中选候选人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址: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

联系人:张彪

话:1590743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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